在实施“七五”(2016-2020年)普法规划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中华全国总工会2日在全总机关启动“情系劳动者,法在你身边”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开启为期一个月的普法宣传活动,预计覆盖全国职工上千万人次。按照《全总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七五”期间,工会将持续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对新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普法教育覆盖率将达100%。(12月3日 中国新闻网)
在以法律为行为规范和核心规则的法治社会,人人都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这对于各行各业的亿万劳动者来说尤为重要。一方面,学法守法可以让广大职工明晰行为界限,遇事知可为,也知其不可为,懂得按照法治轨道行事,防止因不懂法、不知罚而鲁莽冲动、盲目蛮干,导致冲破法律的边界而受到处罚。另一方面,知法用法可以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当职工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或威胁时,如果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也能避免因“以违法对违法”而误入歧途。市场经济尤其是讲法治和规则的,广大职工必须主动学习法律,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实,建设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国大业同样也离不开广大职工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须知“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不是空中楼阁,各种法条也不能只是写在纸上;法律不应只是少数人的“小众”理念,而应当成为所有人的共同信条。要真正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价值导向和依法办事的行为准则,建立起以法律以准绳的社会法治秩序,必须打造广泛而扎实的群众基础。因此,必须大力开展社会普法工作,深入培育全民信赖的法治文化。工人阶级是国家的基石,劳动者是人民的主体,也是推进社会建设发展的主力军,开展普法建设,当然不能忽视这一庞大的群体。
在广大职工和基层一线开展普法工作,一定要符合实际,体现“职工特色”。所谓术业有专攻,社会普法活动的目的并不是要将大众都培养成法律专家,而在于最广泛地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培养人们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他们最需要熟悉和明确的,当然是劳动法规常识和常见法律实务问题,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即欠薪问题的处理等。这些毫无疑问应当作为职工普法工作的重点。
此外,针对广大农民工的普法工作也应当是职工普法的一个重心。因为他们的文化基础和法律素养相对薄弱,劳动权益保障也相对不足,导致侵权及不当维权现象多发,所以更需要多补法律课。当然,在农民工中间开展普法活动,也要认真考虑他们的实际需求和接受能力,要让他们真切感到不仅“有用处”,也能“听得懂”。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