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德国名企德司达被中国上市公司龙盛集团收购后,其下属的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因夜间向运河偷排废酸2698.1吨,被扬州中级法院判决构成污染环境罪,罚金2000万元。经专业评估,这2698.1吨废酸硫酸平均浓度59.34%,数值超过构罪标准数百倍,且偷排地点河网密度高、水系丰富,已经引起相邻区域多处水厂被迫停产停水。(1月4日《法制晚报》)
外籍老总不敢干的事,国人敢干?
尤其让人愤怒的是,这家公司先前在德籍总经理的管理下都是遵纪守法的,而管理权移交中方老总后,情况却出现了大逆转。从成立之初的2004年到换帅之际的2010年,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生产时所产生的废酸都是先中和处理,PH值达到要求后,再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置。但此后公司股权被浙江龙盛集团收购,中国人李某担任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他跟负责废酸处置的公司执行助理王军将德国人留下来的好传统弃之如敝屣。【详细】
相比此前每吨的处置费用需要约3000元,新负责人接手后每吨处理费仅需580元,这已经完全背离了正常的市场价格。几乎就决定了偷排的结果是必然的。你把该花3000元的东西580元给别人做,别人就能以更低的价格,再转手卖给下家,最后赌的不过是谁的胆子更大一点、行为更恶劣一些。你还能指望花580元的价格能做出3000元的东西?这就不是心存侥幸,或者一时被蒙蔽了可以解释的,而是明知故犯,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对利益的追逐,对社会责任的舍弃,对法律的无视才导致了这样的事发生。【详细】
龙盛收购德司达,企业操守不能丢
龙盛收购德司达,企业经营的标准不能降,操守不能丢,南京的这家子公司在德籍老总的领导下,老老实实地按3000元一吨的标准处理污水,忠诚地履行着自己的社会责任。这种精神应该被传承下去,不但不应该降低,还应该更高,只有这么做,才能打消外界的疑虑,才能让更多的国外企业愿意与中国企业合作,愿意将中国商人视为值得信赖的伙伴。【详细】
处理花费昂贵,但德企仍然坚持进行无害化处理。法律后果相对较小,但德企仍然懂得敬畏法律。不同国籍资本控制下的同一家企业前后截然相反的行为说明,企业自身的自律是多么重要,企业在社会责任面前的担当是多么重要,企业自身的发展理念和对理念的坚守是多么重要,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操守是多么重要。
那么,这些与企业、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有关的理念、道德、操守等等,都是德企与生俱来吗?当然不是。我们既可以看到很多外国企业在中国发展的过程中,执行着比中国法律规定更严格的内部标准,也可以看到不少外国企业一到中国便“入乡随俗”,出现了种种不良行为。实际上,我们在很多外企身上看到的优良品质,是其在本国发展的初期所不具有的,这些品质的培养,也是伴随着其本国相关法律的逐步完善和执法的逐渐严格。【详细】
严格执法方能逼企业环保自律
事发后,李某开会指使相关部门掩盖相关痕迹、销毁证据。笔者认为,我们的法律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罚还是过轻,违法排放、违法处置污染废料的机会成本太低,“比较优势”太高,这些都足以令法治意识淡薄的公司经营者铤而走险。同样一家公司,在外籍人员管理下尚能遵纪守法,在国人的管理之下却对自己国家的法律视若无物,肆意妄为,这实在是令人痛心和悲哀,值得深刻反思。【详细】
说到底,法律再严,能不能发挥作用,靠的还是执行;企业自律能否养成,靠的主要不是企业家的良知,而是严格的监管和违法时的严厉惩罚。希望这次的两千多万没有白罚,也希望有更多的违法排污企业受到让其肉疼的惩罚,因为我们生活的环境再也经不起折腾了。【详细】
微言大义:
@洋哼哼_Xyyy:主场作战胆子大?
@言西834:犯罪成本太低了。2000万对于这样一家企业不算多。要罚款罚到倾家荡产,该判刑的判刑,才能让其他的企业引以为戒!
@剑齿羊:罚款应该2亿起步呀,2000万够什么?
@面南背北玉皇阁:真想把这帮畜牲放到污水里泡泡!
@平平夨夨:对这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工厂,政府应该强行关闭。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原本安分守己的德司达(南京)公司由外资企业变成中资企业后,就开始大量偷排废酸,令人愤怒和无奈。这是“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又一个案例吗?其实,国外的成功经验并不复杂,无非是“严管”和“重罚”。但是,扪心自问,我们真的做到了吗?正如网友所追问的,2000万罚款就能换回污染之前的水质吗?长期纵容下属偷排废酸、事发后又布置销毁证据的公司负责人为什么没被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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