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应成为保护环境的榜样

2017年01月05日 07:51   来源:钱江晚报   高路

  全球最大的纺织染料制造商——德国德司达在南京的子公司因夜间向运河偷排废酸2698.1吨,近日被扬州中级法院判决构成污染环境罪,罚金2000万元。

  严格意义上说,德司达已经不能算是一家德国企业了。浙江的龙盛集团才是它的新东家,龙盛于2012年收购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控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德司达南京的股权。作为控股股东,龙盛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认真应对。

  一审判决后,德司达公司上诉,认为这只是公司员工行为,不应认定德司达公司为主犯。这种辩解站不住脚。公司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也是由人组成的,作为高管,你是在代表公司履职,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员工要为企业负责,企业也要为员工的行为担责。

  何况,企业真的是被蒙在鼓里的吗?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也就是说,污水不是现在才有的,也不是新负责人上任以后面临的新问题。2010年以前,公司生产时产生的废酸都是先中和处理,PH值达到要求后,再将废水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置,每吨的处置费用需要约3000元。可是新负责人接手后每吨处理费仅需580元,这已经完全背离了正常的市场价格,作为公司负责人,难道对此不感到蹊跷?2698吨的污水,光处理费就省下600多万元,这么一笔巨大的费用不可能不引起警觉。

  580元不是2580元,价格几乎就决定了偷排的结果是必然的。你把该花3000元的东西580元给别人做,别人就能以更低的价格,再转手卖给下家,最后赌的不过是谁的胆子更大一点、行为更恶劣一些。你还能指望花580元的价格能做出3000元的东西?这就不是心存侥幸,或者一时被蒙蔽了可以解释的,而是明知故犯,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对利益的追逐,对社会责任的舍弃,对法律的无视才导致了这样的事发生。我们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发生在一家浙江企业身上。

  龙盛收购德司达,这原本是让所有人感到自豪的一件事。这几年,浙江的企业成长迅速,很多企业走出国门去收购国外的企业,获得了市场获得了技术。但是收购了,企业经营的标准不能降,操守不能丢,南京的这家子公司在德籍老总的领导下,老老实实地按3000元一吨的标准处理污水,忠诚地履行着自己的社会责任。这种精神应该被传承下去,不但不应该降低,还应该更高,只有这么做,才能打消外界的疑虑,才能让更多的国外企业愿意与中国企业合作,愿意将中国商人视为值得信赖的伙伴。

  作为一家浙江企业,更应该明白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我省开展的五水共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也给全国全世界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浙江的企业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作出了牺牲也赢得了赞誉,更应该坚定不移地走这条路,不仅要在自己的家乡保护好环境,也要在投资地做好表率,把这种先进的经验带到全国全世界。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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