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中国公司往往要等上几年才能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但是,当去年9月中国出台了一条新规,为贫困地区公司的IPO开设快速通道之后,一些IPO申请开始得到快速批准。如拉萨市的两家公司,上市申请仅用了几个月时间就获得通过,一家是制药公司,一家是国有爆炸物品生产商。
于是,一些非贫困地区的企业,开始打起了“迁址”贫困地区、谋求快速上市的主意。如互联网金融公司嘉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就将其注册地从中国东部沿海的青岛市西迁近3000公里,至青藏高原上的拉萨市。而羊绒生产商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则将其注册地迁至几小时车程以外、偏远且人口稀少的宁夏,等等。
对贫困地区企业上市给予特殊支持、特殊关照,原本就受到各方的质疑和批评,而在政策出台尚不到半年的情况下,又出现了非贫困地区企业通过“迁址”贫困地区来谋求快速上市的现象,无疑加深外界对此项政策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的质疑和批评。特别在上市的公平性方面,更会受到“老老实实”排队上市企业的不满。
客观地讲,证监会对贫困地区企业上市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帮助,出发点和动机是好的,也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早日脱贫。但是,贫困地区能否快速脱贫,仅仅依靠企业加快上市速度是做不到的,也是没有太大价值的。即便出台相关政策,也应当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与措施,而不是一个“快”字就能解决问题。要知道,此项政策本身就存在比较严重的不公问题,就会留下太多的市场隐患。
现在好了,政策刚刚出台,就遭遇“下有对策”了,就面临“迁址”这样对付贫困地区上市新规的问题了,证监会将如何应对呢?退一步讲,如果这些试图通过“迁址”到贫困地区谋求更快上市的企业,确实把企业都搬迁到贫困地区了,特别是制造企业,倒也不失为一种“歪打正着”,反而推动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问题的关键在于,所谓的“迁址”,只不过是改了一下注册地点,设立一个所谓的办公场所,而企业的实际办公、经营场所等仍然会留在原地,根本不可能对贫困地区的经济带来帮助。就算有些税收,也是暂时的,一旦上市成功,除非贫困地区给予企业税收方面的很大优惠,否则,企业会迅速再度“迁址”,回到原地。
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对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实行倾斜的政策刚刚出台,不可能马上退出。但面对新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又不能不管,对证监会来说,无疑是一种新的考验。毫无疑问,制定配套政策,堵塞漏洞,防止被钻空子,是保证此项政策不走歪、不走偏、不带来严重风险隐患最紧迫的问题。譬如对“迁址”企业入驻贫困地区的时间不能低于一年才能申请IPO、已经申请的企业“迁址”以后至少需要入驻一年半以上才能获得批准、获得上市批准后的“迁址”企业在贫困地区的注册时间最少不能低于五年、“迁址”企业的税收必须至少60%在贫困地区缴纳、“迁址”企业在贫困地区的就业人数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40%以上等。如果能够满足这样一些条件,就可以通过贫困地区的特殊政策上市。否则,不予上市。
当然,也可以有一些特别情形,譬如制造企业向贫困地区的迁移,如果确实将企业的总部、主要的制造基地、主要人员都转向了贫困地区,确实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发展,对这样的企业,可直接按照贫困地区本地的企业上市给予特殊关照。其他的,就不能给予特殊关照。
从总体上讲,对贫困地区企业在上市方面给予特殊政策、特殊关照,是特殊背景下的特殊办法,虽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不符合上市企业的基本规则、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公平与稳定,但是,既然已经出台了这样的政策,且无法在短时间内退出,就应当尽可能地减少负面效应,减少漏洞,减少对市场的负面影响。自然,对可能出现的通过“迁址”来谋求快速上市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防止,坚决堵塞这方面的漏洞,防止对市场产生冲击,对其他排队上市企业带来不公平。而且,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通过造假、政府即征即返等违反市场规则和政策规定行为的发生,确保政策不产生更大的负面效应。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