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春运期间,北京市还将继续启用春运信用档案,参与春运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以及逃票、倒票的违法违规人员的不法行为都将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建立政府、社会、市场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据悉,这种交通违法记录还将从目前的民航铁路系统,向公路、公交、地铁推广覆盖。(12月29日《北京晨报》)
春运信用档案,为春运量身定制。春运,把信用挺在前面,是一种尝试。众所周知,春运时段,一系列的矛盾都容易被激化,一系列的行为也容易“被扭曲”。比如,由于依然存在着“一票难求”难题,就有可能催化少数人逃票的冲动,而放在平时,则可能不会产生逃票的欲望。春运站在信用档案的风口有望起飞,源于信用惩戒的威慑力量,源于对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平衡与博弈”,也源于公众对信用春运的共同追求与向往。
社会信用已告别“人在做,天在看”的信用伦理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按下“快进键”——2014年6月份,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作为单项的春运信用档案,既可以增添春运的信用指数,有利于构建和谐春运;又是在给社会信用体系“做加法”,旨在添砖加瓦。
“无惩戒,不信用”,信用惩戒是一种制度与规则,给信用“保驾”,替诚信“护航”。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没有必要的惩戒措施,是不足以让失信者“长记性”,同时,也是对守信者造成不公,“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从思想共识到行动共识。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认为的,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
让信用资源“春来运转”。社会的信用资源不仅是公益资源,更是共享资源,是构建社会信任的桥梁与纽带。为此,我们要像爱惜自己眼睛一样爱惜自己的信用,找准自己在信用体系的坐标,拾起自己的信用价值,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信用义务,唯如此,才能更充分地享受自己的信用权利。树立“信用重于黄金”的价值导向,建立起适合自己的“信用体系”,规范自己的“信用行为”,养成自己的“信用习惯”。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