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格监管终结直播乱象

2016年12月15日 08:43   来源:武汉晚报   史洪举

  近日,文化部印发了《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想当主播,首先要实名注册,直播平台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进行核实。此外,禁止主播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或者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禁止直播未经审批的游戏。

  随着全民直播时代到来,直播内容越来越同质化,一些主播为博取粉丝关注、获取收益,不惜以奇葩、恶俗、淫秽的表演制造“网红效应”。惟有各个监管部门通力合作,打出组合拳,方能以更有力度的措施改变混乱无序的网络直播行业。

  网络直播乱象频发的始作俑者,自然是那些急于一夜成名的主播。直播平台既为网络主播的表演及与粉丝间的互动提供网络平台,又出售给粉丝虚拟礼物,从主播的收入中分成。作为平台的提供者和受益者,也不可能只获取收益,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颁布,要求互联网直播具备“双资质”。直播平台应取得文化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具备内容自审及实时监管能力,能够及时屏蔽、删除相关视频,封停拉黑有关账号。直播发布者也应具备相应资质。这样,可以将那些毫无资质的平台和主播拒之门外,初步达到净化行业生态目的。

  同时,健全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黑名单制度。据报道,此前的“直播伪慈善”曝光后,一些主播的账号被冻结,但这些主播却纷纷公布了新的ID号,这说明部分平台的实名制形同虚设。今后,不妨要求各直播平台向监管部门开放实名制数据信息,由监管部门整合并查验实名信息,达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目标。

  最后,还要注重创新执法方式。互联网+背景下,一些执法部门依然因循守旧,远远跟不上直播行业的发展。譬如,一些违规直播发生多日后,执法部门方得知情况,再协调资源奔赴平台注册地开展执法,导致违规内容大肆传播。理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手段监测网络直播,智能识别违规内容,实现网上执法。

  简而言之,网络直播不是想播什么就能播什么。有了越来越严的网络直播的管理规定,还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措施,齐心协力,加大执法力度,才能进一步净化行业生态,避免网络直播沦为恶俗甚至违法的温床。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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