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报道的《拐了拐了!20米长盲道拐14个弯》刊发后,海口市有关职能部门及参建各方有关人员于当日下午,赶赴现场实地查看。查明原因后,施工单位中铁二局五公司于当天连夜进行了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工作,对该段盲道进行了拉直处理。(12月7日的《国际旅游岛商报》)
不到20米的盲道,盲人要通过,必须绕14弯才能完成。这是在为盲人铺设方便之道,还是盲目铺道?如果都像这样从设计上就不是真心为盲人铺设方便之道,这样的盲道,除了成摆设,还有何实际意义可言?
虽说现已经查明原因,一是设计单位天桥专业设计与道路路面专业设计人员未对接,造成在设计施工图中天桥的桥柱与人行道的桥柱与人行道的盲道存在冲突;二是施工前段时间在施工时,发现该问题后未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说穿了,其背后是设计者和施工者对盲道不重视,对盲人的关怀不够。须知,盲道是现代社会为盲人出行建设的专用通道;盲道是残疾人的眼睛,其畅通与否体现着一个城市的人文关怀。而20米盲道14弯,再好的关怀也打了折扣,怎么不让人纠结?
问题是,时下,许多盲道不是被占用,就是被破坏、阻隔,甚至有的盲道成了“断头路”等,以致盲道成了盲人的陷井,使盲人无故地受到伤害,降低了盲人对盲道出行的信任度。其背后折射出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失守,淡化了对盲道建设的重视,导致20米盲道14弯凉了盲人的心。试想,两方设计人员没有进行对接,工程验收与监管者看到20米盲道14弯时,为什么也哑口?难道那些工程验收与监管者也眼睛盲了不成?
事实上,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一种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保障法》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盲道是为盲人出行专门设置的无障碍设施,其畅通与否,体现着城市的文明与进步。因而,既然是供盲人专用的道路,理应保持畅通无阻、方便快捷。若因监管缺位而导致盲道不帮“盲”,违背了铺设盲道的初衷,无疑是劳民伤财。
其实,盲道属于城市的公益性设施和爱心设施,不仅要设计合理,还要保护其日常使用,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代表着一个城市管理者与居住者的良心。否则,盲道任人占用,出现“20米盲道14弯”,对城市管理者来说,是缺乏民生理念和爱心的表现;对居民来说,是自私自利,缺乏社会公德和同情心的表现。这些无疑是城市对盲人的爱心打折,难以体现出城市对盲人的人性化关怀。何况,帮助盲人跨出家门,不仅是贡献一份爱心,更是对盲人权力的尊重。从这个角度上讲,关爱盲人,不妨从盲道无障碍做起,继而扩大到在盲人如厕、办事、购物等方面都应该实行无障碍,真正全方位地方便盲人的日常生活,真正提高城市关爱盲人的温度,别让城市爱心打折扣。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