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自己养的鱼”也难逃互害困境

2016年11月30日 07:53   来源:西安晚报   长雒

  近日,天津塘沽周围的过百鱼塘有些荒芜,堤岸上丢弃的空药瓶已经发黄。陈明的鱼塘从鱼苗放进去那一刻,就要撒药,中间还要投放消毒药、抗生素,隔两个月还得增加改善水质的药。一年七八次的鱼药使用,一次就得撒下去30多箱。陈明说:“我们不吃自己养的鱼。”(11月29日《新京报》)

  前几天水产市场的“活鱼下架”事件疑团还没有完全解开,这一次,养鱼人的一句“我们不吃自己养的鱼”,却似乎给出了答案:水产经营者知道有不少鱼吃了太多药,听说监管要抽检,实在心虚,只好全部下架。

  养殖户的鱼自然是要流入市场供人食用的,但他们却说 “不吃自己养的鱼”。在感叹之余,不得不承认,这种害人与自保的逻辑在现实中多么常见,以至于很多食客看见店家食用店里的产品,总要感叹一句:这家的东西肯定没问题,你看,他们自己人都吃。而这种普遍存在的逻辑背后,则凸显了一些从业者的心态:只要不伤及自身,则可以不择手段赚取最大利益。

  然而,那些为他人送上问题鱼的养殖户,能因“不吃自己养的鱼”就免受危害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他在日后的饮食上,会不可避免地碰到很多类似的从业者提供的食品,这些从业者无一不是“不吃自己生产的”。也就是说,在这看似聪明的经营行为中,实则一个“互害”的过程已然形成,没有谁能够成为真正的幸免者。

  这样的食品安全环境令人无比担忧与痛恨,要说根治之道,无外乎四个字:加强监管。道理的确如此,在商业利益诱惑面前,如果缺少了法治的力量,那么,仅靠所谓道德力量是无法规范从业者行为的。所以更应该追问的是,为什么养殖户可以养“连自己都不吃的鱼”?养殖户滥用抗生素等药剂,实则是监管的不断缺位造成的。比如小鱼塘大都没有养殖证,比如类似孔雀石绿这样的违禁药还在大量出售、使用,此外,还有问题鱼难以溯源、倒查等问题。从养殖的源头开始,监管就缺位了,岂能不生乱象?当过量用药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养殖户很难意识到自己养的鱼关系着他人的食品安全,他们是麻木的。

  实际上,对于很多食品安全问题,我们都能很快找到症结所在,但难点就在于,食品安全问题背后是诸如滥用违禁药品、添加剂等潜规则体系。我们能够针对某个具体的食品安全事件,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却难以从根上改变整个潜规则体系,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是被动地应对。

  如果仍由潜规则盛行,只会不断巩固其利益链条,拖得越久,治理的难度也就越大。所以,要从根源解决问题,就必须用法治的力量对食品领域的各种潜规则说不。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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