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中心建设不能“一切从零开始”

2016年11月22日 08:13   来源:解放日报   周大鹏

  对上海而言,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核心要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破解影响科技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的制度性障碍。对照“科创22条意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我们发现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最大短板是研发成果供需不匹配,创新链和产业链还有脱节,存在“专利泡沫”现象。特别是,过于强调研发投入环节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研发管理的重要作用。例如,不少机构的研发流程为“串行”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研发为起点,依次经过量产、投放市场、用户使用、问题反馈,研发人员再修改、完善等环节。这种“串行”式研发适用于技术路线和市场前景相对明确的情况,却无法及时对接个性化、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关键的问题在于重研发数量考核、轻研发质量提升机制。由于现有的科研考核机制大多强调成果数量的多少,导致有些研发人员“闷头搞创造”,并误以为自主创新就是“自己做得越多越好”,研发中遇到问题宁愿自己琢磨,也不愿意咨询其他同行专家,因而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结果却事倍功半。

  同时,现有的科研业绩评价机制往往以是否取得了某种科研成果为标准,如专利、论文发表等。而企业研发评价侧重于短期目标,如研发进度、产品能否按时上市等。至于青年人才的成长、研发流程的合理性等问题则少有人关注,这将影响研发部门长期发展潜力的发挥。

  在金融支持科创方面,还存在重“锦上添花”而忽视“雪中送炭”的倾向。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研发活动具有投入大周期长、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快、售后服务成本高等特点,因此许多初创研发型企业往往面临研发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我们调研发现,由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度大、风险高,银行的主动性、积极性有限。同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须经历从申请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银行评估的全套流程,令不少企业觉得“远水解不了近渴”。

  有鉴于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完善科创中心体制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科技研发环节和科研管理环节并重的创新链条。加快国企和科研院所的研发流程改革,促进研发从传统的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的“串行”式流程向研发、管理、市场、产业政策、供应商等多元主体并重的“并行”式流程转变。国内外实践证明,后者有助于实现市场需求预测、科技成果转化和批量生产环节的密切配合,有助于促进研发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匹配,有助于减少为研究而研究的误区,从而减少研发投入浪费。

  二、建立经验积累和借鉴机制。在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时,既要重视对研发人员和团队的激励,又要重视建立个人与个人、团队与团队之间的经验积累和借鉴机制。要采取措施促进科研成果的发布与共享,加快知识流动与知识传承。

  事实上,一切从零开始搞研发的行为通常只会提高研发成本、增加产品的不确定性。创新的激励机制应当注重引导从事创新活动的人员在已有成熟技术基础上进行创新,综合运用原始创新、模仿创新和开放式创新等多种创新路径,避免每次都“重新发明一个轮子”的误区。

  三、在解决研发企业融资问题的同时解决市场开拓问题,形成利益共享的生态圈。以企业为主导,注重企业自身“造血”机能培育。可结合上海国企、国有研发机构比重大的特点,发挥传统间接融资模式的新功能,与天使投资、投资银行等直接融资模式互为补充,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开辟新路径。

  在技术密集型企业创立初期,可以采取技术换市场方式,通过出售和转让企业非核心技术换取发展所需资金。在企业扩张阶段,可以采取出售非核心业务的方式获取资金。在企业发展壮大之后,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采取融资租赁、买方信贷等方式,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在考核机制方面,既要重视是否作出了科研成果,又要重视整个研发部门的成长业绩。理想的业绩管理理应强调团队业绩、人才成长、沟通顺畅和管理高效等多维目标的实现。仅仅简单的结果考核,会催生“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保守氛围,难以实现人才与组织的目标一致化。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所)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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