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及腐败案的金额高达2.532亿元。
曾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兼浙江省城市化办公室主任的杨秀珠,2003年犯罪行为败露后外逃,次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然而,辗转窜逃到多国和多个地方的杨秀珠,多次利用“难民申请”等各种司法程序,成功拖延或避开了当地警方的追捕。2014年,杨窜逃至美国,又如法炮制,以申请难民对抗,并声称“死也要死在美国”。
杨秀珠外逃案,集中体现追逃工作中几个难点:外逃人员窜逃多国导致对其行踪的确定的困难,涉多国关系导致司法合作与协助的困难,海外各类司法程序救济的滥用导致遣返工作的困难,再加上政治因素的掺杂导致与当事国合作的不确定性。杨秀珠外逃案表明,如果仅依平常之势追逃,是很难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必须展现雷霆之力、展开强有力的行动,才能把外逃腐败分子缉捕归案。
我国向全球发起的“猎狐2014”及“天网2015”行动,主要针对外逃腐败分子,是我国反腐败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行动表明,腐败分子外逃逍遥法外、在海外挥霍不法财产过奢侈生活的“好日子”已经到头。
如果任由腐败分子外逃后不管、或追逃不力,这会给腐败分子一个错误信息:大胆地贪,贪够了就跑,跑了就了。这样的错误信号将极大损害我国反腐工作的开展和深入。
2014年起发起的“猎狐行动”及“天网行动”,极大地震慑了外逃分子。“猎狐”及“天网”行动均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截至2014年底,“猎狐行动”已从美国、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韩国、南非、尼日利亚等5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88名,其中,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达126名。而到今年11月16日,“天网行动”中发布的百名红通人员,包括杨秀珠在内,已有37人投案。
杨秀珠案具有极高的示范意义:追逃工作中经济与金融手段的跟进,切断外逃腐败分子占有和挥霍不法财产的渠道,政治与外交手段的跟进,令协助国展现合作姿态,拘捕嫌犯,并进入协助国内的司法过程。政治与外交综合压力,也令协助国在是否给予“政治庇护”决定上必须百般谨慎。杨秀珠在美国的申请政治庇护案开庭数度被推迟,这不可能只是美方司法技术单独原因使然。而我方这边的劝返与感化工作的跟进,以及宽大处理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也是令嫌犯最终自动归案的重要原因。
逍遥法外多达13年的杨秀珠的归案,是我国反腐败事业的重大胜利。我国的反腐败事业已经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与协助,海外将不再是法外,外国不再是外逃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尽管成绩喜人,但追逃工作还得坚持,借东风,“宜将剩勇追穷寇”,务必不放过任何一个外逃腐败分子。
(作者是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