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在办理一件受贿案时,晚上10点才敲开嫌犯的门并在嫌犯家住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早上嫌犯送小孩上学后才采取强制措施。这是该局“柔性执法”的一次实践。(6月21日《广州日报》)
据报道,海珠区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在办理一件受贿案时,考虑到嫌疑犯与孩子同住,当面逮捕对孩子成长不利,在楼下等待至晚上10点才敲开嫌犯家门。“当时看到孩子已经睡着了,但嫌犯表示孩子的妈妈出差在外,小孩一人在家不放心。”检察院领导接到汇报后,表示在确保嫌疑人在可控的基础上,可以等他安顿好孩子再带回局里。当天,检察官在嫌犯家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一夜,直到早上把孩子送到学校后才采取强制措施。在提讯室里,嫌犯对侦查工作非常配合,甚至向检察官提供了许多此前没有掌握的线索。
检察官在嫌犯家中坐等一夜,没有白等。他们等到的是嫌犯的主动配合,等到的是没有掌握的更多的犯罪线索。这就是文明执法的力量。
父亲贪腐,孩子是无辜的,尤其是还需要送学的孩子,幼小的心灵很难经受得起父亲被“警察叔叔”从家中强制带走的冲击,这样的阴影也许会伴随孩子一辈子,甚至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反之,孩子上学了,妈妈出差回来了,有了亲人的呵护,父亲被带走的场面没有见到,亲人们可以慢慢向孩子说明父亲的去向。这对孩子的心理冲击几近于无,对孩子的成长不会带来负面影响,事实上,也有利于家庭乃至社会的和谐。
人心都是肉长的。即便贪腐分子的心也有最柔软的一块,这块“肉”就是亲情。何况,复杂的人性,并非在贪腐中都会顷刻泯灭。否则,“劳动改造”也就无从谈起。事实证明,这个贪腐嫌犯,正是受到了文明执法的感化,才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办案,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线索。无疑,这对他将来的重新做人,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曾几何时,与文明执法相对的“野蛮执法”,饱受舆论诟病,激化了干群矛盾甚至导致冤案接二连三的发生。这其中的原因当然是复杂的,但对文明执法理解的片面乃至误解,却是不争的事实。比如,一些执法人员认为执法对象不是犯罪分子也是刁民,对他们只有一个字“狠”,他们才知道厉害,才会服服帖帖,老实交代。一些执法人员甚至明里暗里为刑讯逼供张目,干起了执法犯法的勾当。
海珠区检察院能将“柔性执法”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推行至该院所有业务部门,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进而在全市全系统推广。这就说明了“柔性执法”这一文明执法形式的空间是很大的。而它对于各级执法部门的启示意义自然也是很大的。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