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的快递在路上,但承担90%末端派送量的快递电动三轮车仍未获合法身份。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多地已采取为合规快递三轮车备案贴牌等方式,与交通部门统一管理。但多位专家表示,快递三轮车身份能否合法,出台统一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应为前提。(11月14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目前快递三轮车,仍为各家快递企业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最佳选择。但已有多个城市执行“禁摩限电”政策,不同程度地波及了快递行业。如此语境下,济南等地试行给正规快递三轮车挂牌,以此提高快递员安全意识,并遵章守法。问题是,挂牌仍属于行业自治行为,与交通管理部门所发放的正规牌照有本质区别。只有出台统一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三轮车才能以合法身份上路。
换言之,制定快递专车“国标”,对快递专车生产、使用、管理等进行统一规范,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只有实现快递专车合法、通畅、安全地运营,才能有效促进快递业及电商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国家邮政局组织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等单位,完成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对外征求意见中。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不但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车高、车长等做了规范,而且对车速、启动和载重做了限制。
可见,加快《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的出台,使快递专车依法上路,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实现快递服务全覆盖的唯一途径。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快递专车“国标”,应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比如,“国标”应明确快递专车的产品分类及编码、基本要求、主要部件要求、安全要求、性能要求、配置要求、厢体要求、外观要求和装配要求等技术条款。特别是,“国标”应坚持以人为本,从改善快递收派人员工作条件出发,在细节设计上突出快递专车省力、便捷、舒适、高效、安全等特点。
特别是,若想“国标”真正落地,尚须配套措施跟进。首先,各地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快递车辆管理,为快递专用车辆在城市及农村通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赋予必要的道路使用权。同时,邮政部门应加强行业管理,对快递专用车辆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标志;引导快递企业,对车辆实施“一车一人、一号一标”等规范化管理模式。
规范管理快递专车,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关键是,要抓好“两限”。首先,应“限专车专用”,既要保证快递电动车专门从事快递收发业务,又要防止其他电动三轮车从事快递业务,严厉杜绝和打击“山寨”快递专车从事非法营运;同时,应“限速”。快递专车超速,既影响公共安全,又面临担责风险。因此,要治理快递专车超速行为,最重要的是把住源头,比如,对快递专车实行限速设计等。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