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呼吁叫停动物表演,动保组织还可做什么?

2016年11月04日 07:52   来源:光明网   朱昌俊

  10月31日,一封由“拯救表演动物项目”志愿者写给文化部相关负责人的公开信在网上传播,信中呼吁停止“第三届中国国际马戏节”上的动物表演。11月2日,文化部办公厅信访办公室和新闻办公室工作人员均向媒体表示,已收到志愿者送来的公开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按工作流程转接给对文化部外文化联络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在第三届中国国际马戏节的官方宣传片中,可以看到有大象、狮子、马等动物,事实上,动物表演往往也是所有马戏节的最大亮点。暂不论动物表演是不是该叫停,动保志愿者的这一举动,的确给相关部门出了一道难题。

  叫停动物表演的呼吁已非第一次出现。在2012年,动物保护组织就呼吁北京要率先成为“无动物表演城市”,彼时也获得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而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也曾多次发布通知,要求野生动物保护和饲养工作中杜绝任何侮辱、虐待、恐吓殴打动物的行为,杜绝各类动物表演。但从效果看,似乎并不明显。

  社会发展,文明进步,善待动物,没有人质疑这个方向的大势所趋。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目前已有36个国家、389个城市禁止或限制动物表演,数十个国家上百个城市禁止利用野生动物进行马戏表演。中国动物保护组织在近年来的兴起,也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向这种进步方向的靠拢。但是,要通过行政强力来叫停一场动物表演,或许并没那么难。难的是,动保观念如何真正获得大多数社会群体的认同,并通过法律、规则等形式巩固和确定下来。

  这里就牵涉到动保观念的社会化普及,复杂的利益博弈,动物保护边界的科学化厘清以及动保组织的行动与表达策略等等诸多问题,而远不是呼吁和抵制这么简单。

  到底要不要禁止动物表演,与其一上来就一刀切的呼吁禁止,不如告知社会,是不是所有的动物表演都是虐待动物,有没有程度的区别?最先应该叫停的是什么?一般人又能做什么?另外,动保观念如何与既有的法律法规相自洽。比如,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并未明确禁止动物表演。那么呼吁行政部门对这种大型马戏节进行干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而动辄抵制的姿态,是否反倒不利于动保观念获得社会认同?

  而对于“一刀切”叫停动物表演的做法,其效果也存在疑问。早有媒体指出,一方面,这很可能让一些正规动物园、海洋馆的动物表演暂时告退,而非正规的动物表演却趁机遍地开花;另一方面,游客特别是小朋友们也因此缺少了亲近动物了解动物的机会。最重要的是,那些没有“利用价值”的动物离开了赖以生存的动物表演,是否会被保护得更好?显然,这些问题,不只是“善待动物是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这一价值判断,所能够解决的。

  动物保护组织和志愿者,近年来表现得越来越踊跃。无论是玉林狗肉节,还是反虐待猫狗等事件中,都有他们积极参与的身影。这种态度值得肯定。但同时也不乏一些组织和个人采取过激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念,甚至由此引发社会冲突,这无疑是一种遗憾。如果说,动物保护代表的是文明的一端,那么也只能以文明的方式来争取文明,以文明的方式来说服更多的人接受文明,急于求成或期待强力来推动,都可能欲速则不达,走向文明的反面。

  文化部到底会对公开信作出怎样的答复,只能拭目以待。但借由这一事件,环保组织和志愿者们,也不妨反求诸己,反思动保观念推广的策略问题。毕竟,除了呼吁行政部门“叫停”动物表演,还有不少基础性工作要做。(朱昌俊)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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