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网络平台为社会爱心人士和患者架起沟通的桥梁,帮助经济能力不足的重病患者获得必要的医疗费用,不失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病救治的好渠道,其发起初衷和沟通形式都值得肯定。但是,如果“诈捐”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此类平台的权威性无疑将大打折扣。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此类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公众将对此类平台失去信任,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将难以再通过此类渠道获得救助。
问题的关键在于审核把关。一些众筹平台发起筹款的流程十分简单,患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上传身份证明和病情诊断等材料,创建个人求助项目,即可分享到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发动亲朋好友筹款。多数众筹平台的求助项目,发起人可自行设定筹款金额。这些设计虽然极大地便利了患者发起筹款,但由于没有科学的核查机制,为一些人夸大病情、虚构病情,甚至盗取他人信息进行“诈捐”留下了空间。
作为大病众筹平台的设计者,毫无疑问应当承担起信息审核第一把关人的责任。大病众筹平台应该通过完善平台功能设计,增加更有分量的核验手段。同时,对于资金募集的代管等环节,众筹平台的设计者也应制订明确的监管规则,规避挪用资金的嫌疑。除此之外,医疗服务和互联网主管部门应当有所作为。一方面,大病众筹平台如果利用得好,完全可以成为借助社会力量解决患者大病负担的有效渠道。另一方面,“诈捐”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将涉嫌违法犯罪,有关主管部门更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及时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维护广大爱心人士的合法权益。
治理大病众筹平台也是互联网管理的一部分,决不能让大病众筹成为诚信灰色地带。同时,大病众筹平台建设不应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而需要突出其公益属性,这就需要主管部门和公益团体的介入,以增强其运行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在必要的信息核验和政策指导方面,有关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应当提供必要帮助,共同把好事办好。
(摘自11月2日《光明日报》2版《加强大病众筹平台监管》,作者:周继坚)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