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不退地”给进城农民吃了“定心丸”

2016年11月01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其中的亮点,在于完善“三权分置”,更在于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无疑是给进城农民吃了“定心丸”,也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意见》要求,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应当说,《意见》的亮点,在于完善“三权分置”,更在于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无疑是一锤定音,给进城农民吃了“定心丸”,也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农民选择了进城,可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脱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今后的收入从哪里来?如果在城市站不稳脚跟,还能不能再回去?……诸如此类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困扰着己经进城和打算进城的农民。即便有的地方明确,农民进城后可以“不退地”或者“三权”不变,但很多农民还是心里没底。

  在笔者看来,这怨不得他们。对于长期习惯了农村生活的农民来说,最怕的就是失去生活来源和保障,特别是土地这一“命根子”。以往,尽管一些地方不断给农民宣传“不退地”留“三权”,但很多人苦于手中没有可握的“凭证”,致使在“进城”一事上颇为纠结,即便己经进城的农民也没有完全安下心来,生怕发生什么“变数”。而这对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阻碍。这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也亟待得到明确答案。

  现在好了。中办、国办已经发文,白纸黑字,无论权威性还是可信度,都足以回应己经和正打算进城落户农民的关切,进而打消其心中顾虑,鼓励其放心进城。同时,在实施中,《意见》还要求,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充分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通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机制,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防止少数人私相授受、谋取私利。如此一来,不仅“不退地”有了“凭证”,而且“三权分置”的利好也是看得见摸得着了。

  当然,给进城农民吃“定心丸”,不应就此止步,而是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长远来看,在就业、就医、子女教育等方面,都应在政策上对进城农民的诉求予以充分考量,从而让他们在城市工作、生活得更有信心,更有尊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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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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