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谢先生没有想到,因为一封“投诉举报函”,一夜之间他成了火遍网络的焦点人物。(10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姑且将举报信是如何裸奔在微信朋友圈的原因先放一放,我们来看一看谢先生的维权之路。江南区纪委监察局表示如果涉及泄露公民隐私,应该通过法律维权,这不属于纪委监察部门的职能范畴。派出所民警回复说:“只有涉及国家机密的泄露和黄赌毒内容的网上传播我们才受理,你的情况,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只能去当地的监察部门进行检举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然而在谢先生看来,打官司成本太高,“经济能力和时间成本这两方面我都不够”。
事情到了这儿,相信所有关注此事件的民众都会显得很无奈,更会陷入深深地纠结当中,举报信被泄漏是事实,可为何就投诉无门,维权无力呢?
想想,当国家层面出台关于保护举报人相关法律条文时,社会民众是一片欢呼声,而且各级政府都鼓励社会民众,无论是对于党员干部的不当言行还是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举报,或者涉及其它行业的种种问题,都热枕欢迎民众积极参与其中,全民形成举报态势,让那些违法乱纪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曝光、惩治。曾几何时,多少民众对于举报法制的出台、完善而激动落泪,毕竟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国家运行、社会发展、经济提升都会朝着一个文明、法治的方向前进。
可现实生活中,却往往很难看到预期的效果,比如此次谢先生对于商家虚夸广告标语的举报,不奢求得到有关部门的褒奖,就连基本的举报人信息都无法得到保障,这种情况除了谢先生自己的单方努力维权外,有关部门是否也应该主动介入一下?
就来说说当地的纪律监察局吧,尽管此事件涉及泄露公民隐私应走法律途径解决,但举报信是寄往当地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否应该查查该局管理干部是否出现了问题,窥一斑知全豹,举报信内容如此轻易就上了网,既可以查查该药品监督管理局存在作风不实、随意性之外,还可以查一下有关管理人员是否与商家之间有利益纠葛?
再来看看公安部门,尽管此次网上传播的内容未涉及国家机密或黄赌毒内容,但作为群众信任的执法部门来说,是否该密切网上相关舆情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抄送相关管理部门呢?同一属地不同的部门,虽然职责不同,但也应该要有一盘棋意识,既要安抚民众受伤害的心里,更要有提醒当地主要领导及管理部门引起重视之责任、义务吧?
还有那些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此举报信而发出各种揶揄话语的人,又有没有想过,谢先生举报商家广告词存在虚夸,其实维护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利益,更是每一个消费者的共同利益,谁又能够保证自己不是下一个以身试法的人?
因此,对于裸奔于微信朋友圈的举报信,举报者不应该感觉到难过、睡不着觉,而真正应该感到脸红的是每一个袖手旁观者和那些所谓的政府管理部门。想想看吧,一个炒瓜子店因为包装袋上广告语不当被处于天价罚款,为何一个民众的举报信被如此裸奔于微信朋友圈却得不到正义的伸张?是耻笑、羞辱,还是有关部门不作为?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