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去杠杆的延续

2016年10月26日 07:07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安 宁

  日前有消息称,监管层近期召集部分券商讨论《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引》征求意见稿。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将会有大幅度修改,包括融资方、融资用途、质押标的等都将有新的约束。虽然规则还没有正式落地,但笔者认为,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高要求不仅必要也很及时,这也是一系列去杠杆政策的延续,而且更是监管层加强市场风险防控,利于市场长远发展的重要措施。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其自2013年推出以来发展迅速,其中一个明显变化是,券商逐渐取代信托、银行,成为融出方的主流,与银行、信托等相比,券商在质押回购业务上的优势表现在,可以提供更高的折扣,且业务办理手续简单。

  相关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券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快速增长,截至9月30日,沪深两市股票质押回购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达16170.12亿元,创下历史新高。

  如果仅仅券商一己之力从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那就掀不起什么风浪。因为券商自由资金非常有限。问题在于,目前银行信贷资金伪装成各种理财产品,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投放市场甚至进入了股市。深交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份,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中,券商自有出资规模为2797亿元,定向出资规模为3217亿元,券商自有出资规模比定向出资规模少420亿元。这给股市预留了风险隐患。

  此前,也出现了少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高位股权质押融资完成套现离场,并将风险转嫁给资金融出方的案例。

  笔者认为,经过前期市场大幅调整,场外配资、伞形信托等去杠杆已接近尾声,但股票质押、两融等的风险尚未完全解除,从这个意义上讲,对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收紧也是前期去杠杆释放风险的延续,避免资金绕道实体经济流向资本市场。同时,这也有利于市场做好风险管理和监管层对市场风险的整体监控。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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