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又被骗了。
大学生这个群体似从“天之骄子”的神坛跌落成了不断被骗的“弱势群体”。去兼职被骗,去实习被骗,现在网贷也被骗。
最近,澎湃新闻网和《京华时报》相继报道了题为《广西一男生向同学借款160万后死亡,有人网贷30万给他》和《吉林省七所高校学生遭网贷诈骗:涉50多名学生两百余万金额》的新闻。两篇报道中所描述的大学生遭遇如出一辙,都是通过网贷平台进行贷款,再将贷款给予他人,一个以利息获得收益,一个以网贷平台刷单获得收益。不过事与愿违,不法分子的消失不仅让他们无利可图,更会令他们背上了巨额债务。
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出现都有其存在的理由。网贷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日趋紧俏,备受很多人的欢迎和追捧。如果在目前手头不宽裕而有稳定收入或将来会有资金入账的前提下,通过网贷解决一时的燃眉之急未尝不可?这既能暂时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又能免去找他人借钱的不便和麻烦。
但是如此快捷便利的消费模式为何到了大学生这里却成了受骗工具?有句黑话说得好:学生的钱最好赚。我想这句话大概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不过这也引发了一个问题——难道大学生就应该被骗?
电话诈骗泛滥,我们进行宣传教育;传销诈骗流行,我们进行宣传教育;网贷诈骗猖狂,我们还是进行宣传教育……如果不法分子能开发出千万种诈骗方法,我们就得进行千万次宣传教育?
工具永远是中性的,决定工具善恶的,永远是使用它的人们,而非工具自身。我们进行防骗教育是有必要的,促使网贷平台的规范也是有必要的。不过我们更应该做的是整体的管理。行政上严格审批,法律上加大打击力度,从根源上杜绝不法分子利用漏洞去实施诈骗。
大学生是社会人群的一部分,多数大学生已经成年,一般有了辨识真假善恶的能力,我们一再把大学生当做弱势群体来对待,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会觉得自己还是一群“需要保护的孩子”,从而躲避现实,哭诉痛苦,更逃避自己作为成年人应当担负的责任。
文/朱孝冰(南京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