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城乡医保合并是迈向公平一大步

2016年10月14日 10:34   来源:羊城晚报   □余丰慧

  无论如何都要给广东点赞。

  与过亿广东职工和城乡居民息息相关的《广东省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前日起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公开征求意见。那么,为何要给广东点赞呢?因为广东走在全国医保改革的前面。何以见得?

  从全国范围看,目前医保存在三种机制或者种类: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农村医保即新农合。这三种医保体制暴露的问题是,职工医保参保与保障能力最高,城镇次之,农村最低。当然,如果加上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医保,中国存在着五种医保与养老体制,这在国外是较为罕见的。这本质是一个社会保障公平性问题,并且也给管理带来了难题,因此,社会各界要求改革的呼声非常之高。基本思路是整合各种医保形式特别是以公平公正为目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乃至职工医保。之所以加个“乃至”二字,是因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才刚刚起步,三项同时整合在全国范围内暂时还谈不上。

  这不,今年1月,国务院才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3月,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10月,城乡居民医保的管理归属权之争基本尘埃落定——在20个已经出台整合方案的省份中,绝大多数省份将之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然而,广东省相比全国“进度”可谓大大超前了——

  广东早在2012年已经率先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归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项制度并行的“二元制”。这比全国早4年。目前,在全国各省份都在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合并之时,广东更进一步,开始谋划职工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的总目标。到“十三五”期末(2020年),全省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实现五个“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

  外来工学龄前子女也可在粤参保。参加广东省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其在广东省就读的子女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险,其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可参加父母社会保险关系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险。

  整合后的一个担心是,原来待遇较高的职工医保是否会降低?我们都说要打破既得利益,但是有些既得利益该保护还要保护,比如职工医保。广东医保整合后,广州职工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提高到8倍。根据目前广州市的政策,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80%,而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5%左右。同时,可在基本险的基础上为参保人提供补充险待遇,“确保原职工医保待遇不降低”。

  当然,实现广东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统一报销,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广东还需努力走在前列,给全国探路。

  总之,迈向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提高保障能力,实现多赢共享,是《广东省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鲜活特点,寄望于对全国起到示范与引路作用。

  (作者是知名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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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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