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9万元获刑十个月冤不冤?

2016年10月14日 10:21   来源:东方网   沈宏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原司长左春文,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座谈会的方式,骗取单位会议费9万元并存入某温泉度假村账户内。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鉴于左春文如实供述且全部退赃,市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2016年10月14日《北京晨报》骗取9万元会议费存入温泉度假村账户后全部退赃)

  照理说,左春文如实供述且全部退赃,可从轻处罚,但一审判处左春文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对此,有人可能说处罚得太重,觉得有点冤;也有人可能以为“小题大做”。

  其实不然,像左春文这样的领导干部,应当懂得党纪国法,应当知道我国反腐败的势头,尤其是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坚持“反四风”,可偏偏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所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以为说假话,报假账,可以满天过海,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用中国的一句成语,纸是包不住火的。

  实际上,从查处的一批大案要案看,其贪腐之路多数都存有侥幸心理,耍小聪明,自以为是,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损害,而且让其家人造忍受无法的痛。

  俗话说得好,严是爱,宽是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原司长左春文,因骗取9万元公款,且在这笔公款中捞取好处费,后全部退赃,被判有期徒刑,缓刑一年,笔者以为,这既是向贪污腐败分子再一次敲响警钟和丧钟,又是一次教育和警示。不论任何人,在为党和国家尽

  职时,没有任何权利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尤其是存有贪念之心。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工作职责,要始终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要一心一意为当立功,为人民服务。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做出了“千古绝唱”的长征壮举,其根本原因,他们胸中有人民,与人民同甘共苦,赢得了人民群众。作为一个外国人,白求恩为什么在八路军留下永恒的记忆,因为他是一个毫无利己,专门利人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我们党为什么坚持反腐败,尤其是中央巡视组的“回头看”,杀“回马枪”,就是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要始终有坚定的政治信仰,严守政治纪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只有牢牢扎紧“篱笆”,做到警钟长鸣,就能保持应有的政治本色和为人之道,不贪念,为党和人民创造出新的业绩。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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