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最高罚3万。(3月7日《北方新报》)
新农合是农民的医疗保险,是农民生病时的“救命钱”,骗取农民的“救命钱”,伤天害理。内蒙古出台办法,预防、减少和杜绝骗取“救命钱”事件的发生,这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近年来,骗取新农合基金事件时有发生,早已引起国家高度重视。2011年6月,卫生部针对云南某县非法套取新农合基金的情况,采取了严厉措施打击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2012年5月,卫生部、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检查,对骗取、套取基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而今,内蒙古又出台办法,不仅对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的行为说“不”,而且加大了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行为的处罚力度,让农民的“救命钱”有了更加安全的保障。
尽管如此,对于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切不可掉以轻心。因为总有那么一些利欲熏心的人,总要把不属于自己的钱,绞尽脑汁往自己的口袋里装。2012年8月24日,《贺州晚报》报道了一则题为《物色参合农民提供虚假外省住院材料一团伙骗取新农合基金50多万元》的消息。骗取新农合基金的猖獗行为,由此可见一斑。
正因如此,一方面,希望内蒙古严格执行办法,严打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另一方面,更希望每个人身上流动道德血液,一切从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尊重和敬畏生命,不要看到农民的“救命钱”也眼红。“眼一红,心就黑了”,心灵被金钱占有和熏黑,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每一位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尤其是手中掌握着经济大权的人,应该好自为之,读懂这句至理名言的真谛。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