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吃旺旺 运气会旺哦”,这是旺旺系列产品常见的广告词。南宁市民谢先生因为吃了旺旺雪饼运气却没变旺,一怒之下向执法部门写信举报,称旺旺宣传已构成欺诈,并要求旺旺作出赔偿。(9月25日《南国早报》)
当事人谢先生“吃旺旺雪饼运气没有变旺”,认为其宣传行为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广告引用时,不能断章取义、虚构事实、故意隐瞒,标明引证内容的出处,可以查询验证。正是有了这个依据,谢先生才得以有底气对知名食品企业旺旺进行举报。
运气和一块雪饼之间必然是无法产生任何联系。商家在广告中植入适度的艺术夸张手法也被认为是常有的套路,很难认定这就是所谓的虚假广告。当“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词推介给消费者的时候,这里面笼统的表达词汇是否能成为最终判断的标准,恐怕还是见仁见智。因为,“运气”本身就是个很玄的东西,无法用一个标尺来进行衡量。如果执法部门来进行处理,关于“运气”的物证采集,也将会是个难题。
即便这样,也并不代表谢先生的出发点有错。作为消费者,本身具有天然的权益伸张权。他所说的“要求提供旺旺雪饼能让运气变旺的依据或证据”,看起来像在说笑话,其实是很严肃严谨的求实求证。这种态度,往往是绝大多数消费者缺失的。
旺旺的广告一直颇有口碑。利用大众传媒的广告推力,旺旺的产品也取得了市场深耕。因此,对于广告领域中所涉及的法律条款,旺旺应该更先知先觉些。在史上最严广告法开始实施后,很多电商几天几夜的加班修改文案,目的就是要避免触及新广告法的一些细节。这里的真诚和敬畏,可见一斑。
广告监管越来越细致和严格,往往一字之差,就可能代价不菲。杭州方林富炒货店在自家产品的牛皮纸包装上写到“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这一个“最”字,就被罚款20万。由此可见,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较高、执法的环境体系越发完善的背景下,产品要做广告,内容须三思而后行。否则,譬如旺旺碰到像谢先生那样愿意较真的消费者,可能就是“他认真,你就输”的状况。
做广告,还当少些套路,多些真诚。广告是高度创意的领域,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总会让消费者过目难忘。但在产品情感表达和虚拟承诺之间,应当明确法律对此的界线何在,会不会“授人以柄”。否则,用非具体功能描述来打擦边球,实则是投机和博弈。这种用最小成本来赚取最大营销效果的套路,还是少些为好。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