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对“逆城镇化”过分紧张

2016年09月09日 07:2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农民不愿进城落户”“城里买房户籍在村”现象在一些地方提高户籍城镇化率改革实践中,正较为普遍地出现。针对这些问题,在态度上要顺应农民意愿,创造好条件让农民自觉自愿放弃“乡籍”,在措施上要做的不是强迫农民落户城镇,而是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至于城镇人到乡村落户的“逆城镇化”现象,这本身就是推进城镇化的正常伴生现象

  据一些机构和媒体调查,“农民不愿进城落户”“城里买房户籍在村”现象在一些地方提高户籍城镇化率改革实践中,正较为普遍地出现。这一现象引起关注,一些观点认为这是“逆城镇化”现象,存在很大隐忧,需要采取措施遏止,以免延宕正在推进的城镇化进程。

  那么,对这种“逆城镇化”现象和观点该如何认识?如果采取措施,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从目前所谓“逆城镇化”现象来看,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人进了城镇,或者在城镇买了房,但户籍还在农村;有的甚至人与户籍都进了城镇,但村里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股份收益权等“三权”仍然没有放弃。二是本来户籍在城镇的人,“逆行”落户到乡村,或者到村里“买地置房”,希望过上晨曦伴鸡鸣、日暮理乡愁的田园生活。

  这两种情况,稍加分析就知道,并不能都归结为“逆城镇化”。对进城买房户籍在村现象,这本身就是城镇化的结果。农民在城镇买房,表明在城镇化路上已经迈开了一条腿,因为“房子关”是农民进城的第一道“铁门坎”,过了这道关,下一步才是完全市民化问题。至于户籍还在村里,甚至户籍都进了城,但村里的“三权”还保留,这同样是中国特色城镇化积极推进的结果,是城镇化的进步。这种现象,可以界定为“半城镇化”现象,或者不完全城镇化,与“逆城镇化”根本就是两回事。

  对城镇人反向到乡村落户定居,从城镇化实践来看,可以看作“逆城镇化”现象。不过,受我国法律政策限制,目前城里人还不能到乡村买房置地,而且在新型城镇化的大趋势下,各地对城里人落户乡村都采取了从严从紧政策。所以,有这种意愿和能力的人群目前还很难真正做到成为“村里人”,多数只能通过“租房租地”方式寄居在村里,而且实践中这部分人群还很少。

  认清这两种现象,对所谓“逆城镇化”就会心中有数,采取的措施就能有的放矢。“半城镇化”现象,说到底是利益问题。农民为什么不愿意把户籍落进城镇,无外乎进不起,因为生活在城镇各种成本太高;进不去,因为城镇就业谋业收入不稳定;不划算,因为城镇能给予的好处还不如乡村,而村里的“三权”既是农民的最后屏障与保障,也是祖祖辈辈的心里依托。

  所以,针对“半城镇化”,在态度上就不必着急,要顺应农民意愿,创造好条件让农民自觉自愿放弃“乡籍”,别认为这是“逆城镇化”就加以阻止。在措施上要做的不是强迫农民落户城镇,而是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现在的主要问题不就是农民舍不得“三权”吗?“三权”本来就是法律政策赋予农民的权利,是否退出取决于农民意愿。有的地方落户城镇就要退地退房,或者让农民以放弃“三权”作为进城条件,既违背中央政策精神,效果也适得其反,让农民更不敢进城、不愿进城了。

  其实,对农民进城落户后“三权”如何处置,当前的农村改革试验正在积极试点,方法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基本方向是维护农民利益,尊重自愿,实行有偿退出。农民进城落户,成本比乡村生活高很多,这就需要本钱。本钱从哪里来?“三权”占了一部分。实行“三权”有偿退出,或者留权进城,既是农民进城的一定保障,也有效化解了城镇化道路上的一个重大困难。

  至于城镇人到乡村落户的“逆城镇化”现象,这本身就是推进城镇化的正常伴生现象。在当前不具备条件让这部分人群“逆行”落户乡村的情况下,正好可以通过建设美丽新农村、发展乡村旅游、民俗居住等方式吸引部分“乡愁浓郁”的人群,使“逆城镇化”成为推进城镇化的正能量。所以,“逆城镇化”现象并不可怕,也无需过虑,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准原因,正向化解。(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瞿长福)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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