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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2016年05月26日 09:10   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论坛课题调研组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以人的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意涵的城镇化。因此,它是一个城乡经济社会以及相关制度全面协调发展的过程。从2012年开始,海南省琼海市实施“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发展战略,坚持“不砍树、 不占田、不拆房,就地城镇化”原则,走出了一条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的城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围绕人的城镇化推进就地城镇化

  琼海市着力推进就地城镇化,具体做法是以特色小镇、农业公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旅游绿道为抓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一做法促进了城乡产业融合,提升了城市品位,促使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收入来源多元化、职业身份多样化,人的城镇化取得重要进展。

  统筹城乡关系,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城镇化不是要消灭农村,迫使农民向城镇集中,而是要使城乡得到均衡协调发展。琼海市通过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力度,努力使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达到城市标准,进而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农民就业增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方面的举措包括:加快行政服务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向农村覆盖,加快城市交通、供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这就为农民“不离土不离乡”的就地城镇化提供了基本条件,使城镇化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过程。

  促进城镇化与农村现代化均衡发展。琼海市没有片面追求人口城镇化率,而是坚持城乡相互支持、共同繁荣的城镇化方向。一方面,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和城市品质,大力改善城市治理;另一方面,通过城镇化使农村呈现蓬勃发展势头,吸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兴办产业,促进农民职业分化、身份多样化,在城镇化过程中推动农村现代化,防止出现城市繁荣、农村凋敝的局面。

  小城镇建设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琼海市在城镇化中坚持不砍树、不占田、不拆房,依据不同地方的产业、文化、生活、环境特点,将小城镇打造成为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小镇,形成“一镇一风情、一镇一特色、一镇一产业”的城镇化模式。这种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传统生活形态出发推进的城镇化,既有利于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满足人的需要、实现人的城镇化。

  建设城乡社区生活共同体。琼海市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努力避免城乡社区发生裂变甚至解体。一方面,注重保护农村的传统价值和生活方式,使人们对农村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建立在传统价值、集体记忆和淳朴民风的深厚基础上。另一方面,让进城农民实质性地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共同体,使城市社区不再出现新的二元结构。

  推进人的城镇化需要加强制度创新

  琼海市的实践对于各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本质上是一个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过程,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人的城镇化。也就是说,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和城镇化成果。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城镇化中的诸多“陷阱”,使城镇化从“土地城镇化”转到“人的城镇化”轨道上来。

  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制度建设。从深层次看,城镇化是一个制度建设问题,特别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基础。如果城乡之间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等方面由于制度原因而存在比较严重的不平等,那么,新型城镇化就不可能有效推进。因此,新型城镇化需要着力解决相关制度问题,解决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问题。琼海市的就地城镇化,实质就是通过改革破除制度障碍,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新型城镇化的重心是人的城镇化。过去,一些地方的城镇化主要表现为由政府主导进行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这些方面当然很重要,但仅仅关注这些方面容易使城镇化的重心放在土地城镇化上,难以触及城乡制度变革。制度不变革,就难以实现人的城镇化。琼海市城镇化的成功实践表明,新型城镇化不能分别在农村、城镇两个领域展开,不能在旧有的城乡二元结构中打转,而应将重心放到人的城镇化上,积极推动制度创新。这也启示我们,推进新型城镇化要与治理体制转变结合起来,在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突破。

  新型城镇化的要旨是实现城乡居民共建共享。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不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社会流动,导致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农民不能与城镇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必须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旨是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和城镇化成果。这方面做好了,就会给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执笔:周庆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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