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近日报道,宁夏将出台《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突出对女职工予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劳动保护,其中还专门明确了“痛经假”,这一消息使得“痛经假”话题再次引起关注。(8月18日中国新闻网)
“痛经假”是替女性的健康着想,是对女性的人文关怀,令人倍感温暖。不过,“痛经假”能不能落地,成为实实在在的温暖,在有的地方或者有的企业能否落实,显然是一个非常冰冷的现实。从媒体报道来看,不少企业对女性怀孕非常感冒,有的直接辞退,有的则安排怀孕女员工从事危险性工作,使女员工知难而退,既达到赶走女工的目的,又不直接违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合同法,“擦边球”打得看似天衣无缝,其实地球人都知道老板的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
尽管每次艰难维权胜利,可是工作还是丢了。而且,每次能够维权成功,还靠媒体监督给力。这足见女性就业受歧视之严重,也足见女性权利仄逼。
除此之外,女性的哺乳假也很难保障。再者,带薪休假未能落实也较为普遍,而且,不只是女性无法百分百享受带薪休假权利,很多男性的带薪休假权利同样落空。由此而论,休假权利不能落实,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且严重的问题,所以,对于公民的休假权利,不只是立规赋予权利,更要保障权利落地。
所以,每当赋予公民休假权利之时,要一并考虑保障权利落地,这已经成为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不然,对有的劳动而言,再温暖的休假权利也只是画饼充饥,不仅抱怨单位不尊重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还会埋怨政府部门执行不力,对劳动者的关心缺乏诚意,不如不设定这样的休假权利,免得戳到痛处。
是的,美好的“痛经假”如果得不到落实,或者如果向用人单位申请休假,结果被扣工资奖金等福利,或者从此被换了工作岗位,无法适应,待遇也相应降低,导致享受了权利却要失去更多利益,这样的休假权利谁还敢要呢?如果执法部门坐等举报,又有谁愿意拿工作岗位换取一点点休假权利呢?
现实而言,赋予劳动者休假权利比较容易,可是落实起来比较难,这也是保障劳动者休假权利的关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既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也考验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由此可以说,一个地方的休假权利落实得如何,是衡量政府执政能力、执法水平的一个重要参数,到底谁的得分高,只可惜目前没有人专门研究,也没有人公开这项指标得分情况。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