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评老总微博罚50”的奇葩规定何以存在?(图)

2016年08月19日 13:45   来源:东方网   朱清建

  近日,山东济南一家公司的一则罚款通报引发网友热议。8月14日,该公司200多名员工因未对总经理的微博进行评论被罚款50元。该公司市场部一名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制定这项规定的目的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过,有律师指出,个人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8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好一朵美丽的奇葩规定!“不评老总微博罚50”。须知,总经理的微博有着很强的个人属性,大家对其关注与否、点赞与否、评论与否,乃至取消关注,都是个人的事,取决于员工与总经理的关系,也取决于大家的兴趣。换言之,只要大家不乐意,完全可以对其微博不予评论,不予关注,乃至取消关注。但是,“不评老总微博罚50”规定之奇葩,而且,还来真格的,不由得让我们重新审视它。

  “不评老总微博罚50”,之所以说是奇葩规定。一者,它将总经理的个人微博当成公司事务的延伸,将个人微博的自由人际关系属性,用公司考核、奖惩来固定,并化为一种强制性工作,但实际上,它与公司业务、员工工作,并没有直接关系。二者,它属于违法行为。个人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此外,《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三者,一次没有评论就罚50元,是已经落伍的“命令和控制型”的管理方式,根本无法体现人性化管理的现代公司经营理念。此外,有人说,“不评老总微博罚50”培养的是对总经理个人服从的“拍马屁”文化,所以,可以想见,对于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的效果。

  “不评老总微博罚50”奇葩规定何以存在,它存在的现实土壤是什么?总经理的回应道破天机,“这种不率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抹黑嘉华的人,一定会为绝大多数嘉华人所不容”,并直言“请混工资、混日子的员工离开”,明白的说吧,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如果不认可我的做法,那么,请离开。说到底,它是以大家的工作岗位,或者说在公司的饭碗为筹码,如果不认可、不接受、不执行我的做法,那么,就砸你的饭碗。

  “不评老总微博罚50”的奇葩规定,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就业供过于求的基本面不会变,年复一年的“史上最难就业季”就是佐证,如果你因为这个就跳槽了,好,你有个性,对于该公司来说,大不了再招一个顶上,盯着工作的人都在排队呢。至于作为员工的你,能够承担得起失去工作的代价吗?相信大多数人会在利益权衡中接受这个奇葩规定。别忘了,该公司还有“员工每天不携带印有企业标志的环保袋也罚款”的奇葩规定呢。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司规定有多奇葩,当下的就业就有多难。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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