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公务员创卫扫地“不务正业”未免偏颇

2016年08月05日 09:38   来源:光明网   堂吉伟德

  7月下旬开始,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的大街小巷,一个特殊的群体显得很是“扎眼”。他们或是提着笤帚,或是抓着抹布,胳膊上的红袖章,又将这一群体与环卫工人相区别。他们来自济宁市任城区各个机关,他们的身份,是机关里的公务员。有当地市民、网友质疑,公务员上街执勤是“不务正业”,甚至会影响机关办事效率。(《新京报》8月4日)

  一个地方有重大和集体性的活动,比如创城或者创卫,公务员冲在前面几乎已成为常态,所谓的“干部冲在前面”,则需要行动来体现。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或有一定的形式主义因素,比如所谓的暗访其实不过是明查,也让迎检单位极易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过这些都属于程序本身的问题,让迎检单位有空子所钻。同时在体制之内,这几乎是一种通行做法,任城区不过是“拿来主义”搬照搬用,何以承受“不务正业”的标签,并具有了形式主义的原罪?

  这其间当然有长期以来,公众和舆论对形式主义的深恶痛绝,以及对政府公共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时也说明,很多人对创卫的意义与公务员的责任,还缺乏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其实,无论是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还是国家级卫生城市,对于一个地方的软硬件改善起着促进作用,比如对市民文明习惯的教育,对城市公共设施的升级,对城市绿化亮化和美化,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将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扫地只是一种创卫工作的初级要求,其间还有更为复杂和苛刻的标准。虽然运动式的创建行为,本身不可避免出现形式化的倾向,但通过创卫这个平台的发挥,对城市的文明素质和文化品位提升极为重要。

  同时,城市创卫的参与者,应当是居于城市之内的所有人,创卫本身是对人的素质的改造,以及公共责任的发挥。公务员既是特殊的服务者,也是普通的城市居民,参与城市创卫包括扫大街无可厚非。即便从职责来说,在“三定方案”之中除了行业界定之外,还有“完成临时性或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进行全力的攻坚以发挥带头作用,都属于大职责的定位。公务员扫大街参与创卫,跟参与招商引资,或者抗洪抢险相比,并无本质上的差别。何以抗洪抢险等事涉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获得认可和肯定,而扫大街却成为“不务正业”?

  这里面是否有一种固化式的偏见,目前还不能下结论。不过,以“不务正业”作为论调,却会折损公共服务者的积极性,也会让公共治理变得游离不定。最近,一个参与抗洪的长微博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文章说相比于98年那场大洪灾,无论是啃冷面包的解放军,还是立下“堤在人在”誓言的基层干部,他们依然是冲锋在前的主力,然而一些普通群众的表现迥然各异,借一下场地要收费,协助巡防要给钱,以前那种自力更生、集体至上的精怀,正在日益消失。

  公务员在创卫活动中去扫地,如果属于“不务正业”,那么什么又算得上“务正业”呢?照此逻辑,公务员在节假日戴上红袖章去巡逻,或者看到不文明的现象去制止,岂不也是不务正业?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做好人的教育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公共治理需要一个成熟而理性的舆论环境,更需要基于更宽视野的事物认识,才能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普遍性的共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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