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近日印发的《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提出,依据城市交通状况,适时研究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收费政策。谨慎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的“两限”政策,避免“两限”政策常态化;已经实行的城市,适时研究建立必要的配套政策或替代措施。(7月26日中国新闻网)
车多路少,拥堵如常。怎么解决堵车问题,“限字诀”是不二之选。只是,在简政放权、减税让利的语境下,收费确实是个很敏感的话题。因此,尽管北京、广州、南京等地曾多次提出研究征收拥堵费事宜,最终仍是没有落下最后一只靴子。不过,该来的迟早会来。交通部对拥堵费的态度,基本是一贯而明确的,比如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就表示,拥堵费这样的措施在国际上有,有的省市也提出和倡导要做这项工作。不管是哪个省、市做出了这项决策或提议,都是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
堵成一锅粥,不治则成顽疾。拥堵费的美艳如斯,早就传说得出神入化了。有案可稽的两个典范,一是新加坡,另一是英国。比如新加坡早在1975年就实施了“早高峰核心区域征收通行证收费,晚高峰不收费”的方案。有数据说,早高峰进入管制区域的交通量下降了73%,道路上只有30%的车;而不收费的晚高峰,只下降了6%。又比如在英国,拥堵费的杠杆作用也是曾灿烂一时的:据伦敦交通局的统计数据,在征收拥堵费一年内,征收拥堵费的区域的交通运输减少了30%,在政策实施的头两年,区域内平均速度增加了21%。一句话,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收钱能解决的问题,果然都不能算什么问题。
箭在弦上的拥堵费,究竟是解颐之方还是无聊之计,这些年基本都是各吵各的理。但有两点是肯定的:第一,拥堵费政策,其实不仅仅是个“收”的问题。比如ERP(电子道路收费系统)等硬件系统的跟进,比如宽阔而不太拥挤的公交体系,比如各种减免拥堵费的引导性措施等。在新加坡,这也是常态。第二,强调英国拥堵费立竿见影的时候,时间线还应该后移一段——在英国,2006年,收费区域的行车速度仅比收费前快8%,自2007年开始,拥堵区内的通行速度基本已与收费前持平。
有关拥堵费,最担心的一件事,就怕收着收着就见怪不怪了。
这也符合消费心理:刚开始征收的时候,在群体舆论之下,痛感可能是速效而明显的;而一旦习以为常,价格杠杆恐怕就成了“天生该交”的费用,就成了居家日常的柴米油盐。收费的时候要讲究价格杠杆,但,边际效应也不能视而不见。如果拥堵费深入人心,最后成了街知巷闻的“善政”。这个时候,总不能通过收费的层层加码,逼着车主不开车去。再说,如果城市公交供给始终慢几拍,把开车的挤兑到本来就沙丁鱼罐头般的公交上去,那么,就算拥堵费的妆容再精致,也容易被民众看出不太阳光的“底子”。
拥堵费要思考的“人生命题”还有很多,比如跟“限号限行”这些兄弟们怎么相处、比如拿这一大笔烫手的钱怎么去治堵。但最要思考的问题,也许只有一个:当我们像习惯了高速收费那样习惯了拥堵费,这费用的开征,疗效又能几何?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