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车”横行缘于监管缺失

2016年07月27日 13:05   来源:中国江苏网   毛开云

  一个不锈钢支架,几片帆布,就凑成一把遮阳伞。遮阳伞虽实用,却是交通安全的“毒瘤”,甚至被网友戏称为“夺命伞”。每年这个时候,这样的遮阳伞在厦门一些道路上随处可见。昨天上午,记者兵分多路,直击厦门岛内摩托车和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乱象。(7月26日《海西晨报》)

  摩托车和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情况,全国各地都存在。“伞车”横行缘于监管缺失——或监管不力,或根本没监管。

  “伞车”该哪个部门管?城管、交警、交通运输、安监?似乎这些部门都没管,至少没管好。要不,“伞车”咋能满街停、到处跑?

  “伞车”隐患多且严重:影响车辆稳定性,使车子失去平衡并翻车;遮挡视线,特别容易出交通事故;遮阳伞很有可能刺伤骑手或乘客的眼睛、颈部、心脏等部位,危及生命安全……不是吗?近年来,全国各地很多“伞车”发生事故,仅在本月就发生了多起“伞车”事故:7月18日,一名广东廉江的女子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由于车速快且风较大,车上的遮阳伞突然折断,女子和摩托车一同摔倒,折断的遮阳伞柄直接插入其喉咙,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女子因伤势过重而抢救无效死亡;7月19日,在湖南省隆回县桃洪西路,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途经该路段的一左转弯路口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因摩托车车速较快,且加装了遮阳伞,摩托车倒地后,遮阳伞伞架直接刺伤摩托车驾驶员右眼……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应该让人警醒!

  “伞车”横行,除了监管缺失,还有车主金钱至上、车主和乘客安全和法制意识淡薄等原因。整治“伞车”,除了加强安全教育、法制宣传外,关键是监管部门要担起监管责任。有些地方出台了整治措施,比如在厦门,非法加装遮阳伞将被罚200元;在禁摩地区驾驶摩托车上路,会受到罚款、扣车、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在禁摩地区驾驶加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上路,还会被处两罪并罚。而从实际情况看,制度和规定完全成了“纸老虎”。

  前苏联作家阿法纳西耶夫说:“监督是管理过程持续最长的一种功能,因为它是在执行决策的全部过程中实现的。”在人们的自觉性、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还没达到一定要求的现实语境下,加强监管是减少和杜绝违规违法行为的不二法门。其他事情如此,整治“伞车”更是如此。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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