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好一满意示范医院”、“中国十大诚信服务示范医院”、“中国十佳护士长”……不仅这些耀眼的光环只需付3.5万元到9万元不等就唾手可得,甚至想要什么奖项都可以量身定造。(12月10日《深圳商报》)
岁末临近,各种“花钱买奖”评选卷土重来。猛然一看,这些奖项悉数都打着“中国”“全国”的旗号,很是耀眼,进一步了解就会发现,这些“高大上”的奖项全部都可以明码标价买回来。向医疗机构与个人公然兜售各类奖项的机构,根本经不起查证,往往都没有进行合法的注册登记手续,说轻点就是忽悠,说重点就是诈骗。
对于这种社会组织圈钱造奖、有关单位沽名钓誉的乱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早在1996年就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国性或行业性的各类评比活动,一律不得向企事业和基层单位及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现在的问题就是,对于日益泛滥的“花钱买奖”现象,应该由谁来管?
正是因为监管缺失,才让一些人和机构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从而让各种各样的“花钱买奖”泛滥成灾,最终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有关部门应严格监管,不给此类行为以市场空间,进而遏制这种现象。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