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设施不足、急救技能欠缺以及急救人员怕担责,凸显了我国社会急救体系硬件不足、软件滞后、缺乏免责机制的“三方乏力”现实困境。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北京一名患者家属叫急救车,急救人员要求家属找人搬抬病患下楼。此前,一男子在北京地铁站内因心脏问题突然离世,上海一名20岁女孩在健身房倒地猝死。这些事件令意外猝死、如何有效参与急救,成为公众热议话题。
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发布的《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4》显示:目前,每年我国心脏性猝死发病人数超过54万,相当于每分钟约有1人发生心脏性猝死。而我国面临心脏骤停患者院外心肺复苏(CPR)成功率低于1%、心肺复苏技术的普及率低于1%、医务工作者向家庭成员传授心肺复苏技术低于1%的“三低”窘境,完善社会急救体系显然已经成为必修课。
相关统计显示,猝死等急症约95%的情况发生在医院之外,病患要想“满血复活”,只能依赖身边人“搭把手”。然而,急救设施不足、急救技能欠缺以及急救人员怕担责,凸显了我国社会急救体系硬件不足、软件滞后、缺乏免责机制的“三方乏力”现实困境。
被誉为“救命神器”的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在我国目前公共场所配备的数量少,分布情况不乐观。国内尚无公共场所配备此类急救设备的强制规定,加之每台AED花费都在数万元,这让“救命神器”只是“看上去很美”。据报道,我国公共场合配备的AED设备数目不足1000台,且大多被束之高阁。2014年底,杭州共有15台AED被放置在部分公共场所,两年来使用率为零。
一些疾病的患者如果由非专业人士去碰触,可能造成二次伤害,而掌握应急急救知识的人太少。尽管一些学校、机关单位组织过包括心肺复苏在内的医学急救、火灾逃生、地震避难等应急演练,但有些演练草草了事,并未收到实质效果,且参加培训人员总数可谓凤毛麟角。去年8月,一位医生在首都机场心脏骤停,机场配备的AED虽然近在咫尺,却因为没人会用而错失救命良机。
我国相关规定明确,AED只能由医护人员等专业人士操作,对于向病患施以援手的人,大部分地区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为其撑保护伞,这成为很多人见义不敢为、怕担责而选择围观的重要原因。
高质量的CPR与尽早实施AED除颤,是抢救心脏骤停者最快的办法,没有之一。再没有比眼睁睁看着一个人痛苦死去更糟糕的情况,急救现场的一丝努力,一旦奏效则是无限生机。
为垂危的生命续航,我们不但需要从推广急救普及培训、增加急救设备配给并提高使用率上下工夫,更应在免除公众参与急救的后顾之忧、完善立法等方面积极行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法国CPR培训普及率为总人口的40%,德国为80%。美国的《好撒玛利亚人法》对见义勇为起到巨大作用,其包含免责原则,即施救者在对病患进行紧急医疗抢救中出现失误或造成伤害,给予免责。法律的保障与支持,既保证了救人的时效性,也让施救者无后顾之忧。
为生命续航,医疗急救的性质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服务行为,政府应充分考虑如何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公众也期待更多社会力量主动加入进来。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