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推出“以房养老”试点已满2年,全国四个试点城市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其中,广州共有12户老人参与试点,参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两年共计42户,数据看起来“寒酸”,但也在情理之中。当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将房产留给子女也还是大多数老人的惯性思维和本能选择。如果为了享受更加“有品质”的生活而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自己心里不踏实,也怕让子女“寒心”。而从理财的角度说,目前房价不稳,将房产抵押或许不如其他理财方式来得靠谱。此外,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它们也面临着房产市场波动风险、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等,开展这类业务的吸引力还明显不够。
再往大了说,“以房养老”作为一种突破传统养老理念的创新型养老方式,即便在国际上也是一个小众业务,从来都不主流。比如开展较早、较为成功的美国,其有条件参与的老年家庭也只有约3%的参与比例。因此,两年试点大可不必以数量论英雄。它的政策初衷在于通过反向抵押,将房产变现为养老金,从而让养老质量得到保障。而从试点情况来看,参保老人平均每户可月领养老金九千多元,有效提高了可支配收入——虽然参保数量不多,但这种方式对生活质量的改善可谓卓有成效。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养老选择也是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表现,更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责。因此,“以房养老”通过发挥保险特长,填补市场空白,其最大的意义在于“破冰”,在于从无到有,为部分老年群体提供了一个新的养老解决方案,增加一种全新的选择。从试点情况看,这项业务相对适合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等,尤其对于无子女老人而言,这项业务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新的窗。
当然,风物长宜放眼量,试点“遇冷”也不是件坏事。“以房养老”作为现有养老保险体系的丰富和补充,未来必然会有更广阔的前景、被更多家庭所接受。一方面,公众观念的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另一方面,此前“以房养老”在推广中也存在企业积极性不足、产品设计单一、政策推动不够、宣传力度较小等问题。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消息,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延长时间。因此,2年试点可以为后面的探索指明方向、提供经验。
而当前我们应该做的,至少应该有完善相关政策配套,鼓励更多保险公司参与其中,优化保险产品供给,并进一步积累经验、完善监管,然后加大宣传,进一步刷存在感,逐步增强人们对于“以房养老”的信心,从而为更多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的养老服务、更加灵活的投保选择。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