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试点两年的“以房养老”迎来“大限”。这份沉甸甸的养老政策响应者寥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大试点城市只有60户投保,仅有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关产品。
“以房养老”如期而至,试点遇冷也毫无悬念。一项调查显示,多达87.6%的受访者感觉,以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以房养老”并不可行。除了受房产产权,家庭伦理,评估体系和抵押价值之外,更重要的是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让房产所有者无法享受价格上涨带来的红利。
“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受传统观念和市场运作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出现这种结果几乎是必然的。“以房养老”政策的初衷,在于通过反向抵押的方式,将房产变现为养老金。问题在于,在老人和相关机构的博弈中,后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与国外相比,这可能是国内“以房养老”的最大短板。
更重要的是,“以房养老”的实施,还有一套更为复杂的支撑体系,比如对个体权利的救济,包括其后悔权的实现。同时,要提供更为全面和细分化的服务,比如房产评估如何更客观公正,如何提供法律救助,如何更大的维护权益等,都是成熟市场体系下,政府顶层设计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某种意义上讲,“以房养老”只是一种“锦上添花”。当务之急是做好“雪中送炭”的基础工作,比如普惠式的养老,完善住房保障,都是亟待解决的课题。“以房养老”试点遇冷并不是件坏事,若能由此看到问题的真正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那么冷遇才能变成热捧。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