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刀架小贩脖子”看城管的尺度与机制的温度

2016年07月15日 07:57   来源:红网   宋鹏伟

  7月12日,微博一段“城管刀架小贩脖子”的视频开始传播,有网友称涉事者为福建浦城县城管局工作人员。13日,浦城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执法过程中女当事人情绪激动,拿起菜刀攻击城管人员,后城管人员夺刀阻拦,网传视频系被剪辑,已将完整视频交由警方调查,正等待调查结果。(7月13日环球网)

  近日有关城管的新闻还有很多,7月9日,网曝安徽阜阳城管群殴摊贩视频,一执法人员说,“脱掉制服我们就是平民”。目前,与摊主发生肢体冲突的协管员已经被辞退。发生在西安的冲突更严重,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店方发生冲突,造成了1死9伤的悲剧。目前,涉案的5名嫌疑人均已被批捕。

  城管与小贩的纷争,就像一道多年未愈的伤口,人们看着刺眼却也见怪不怪了。夏季来临,又到了双方冲突高发的季节,一幕幕熟悉却又惨烈的桥段还要轮番上演吗?

  市民需要城管,也需要廉价的物品;小贩需要生计,也应受必要的监管;城管与小贩需要相互理解,但理解往往意味着饭碗不保……种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尺度的拿捏谈何容易?一过火就是尖锐的冲突,死伤成为家常便饭,而微笑执法、美女执法、下跪执法等逆向思维下的产物也不是长久之计——福建一位城管队长刚自掏腰包买了老农100多斤西瓜,但转眼发现他又在占道经营。

  城市的洁癖与摊贩的生计,孰轻孰重?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只能通过制度调和这对天然的矛盾。毫无疑问,城市发展不应以牺牲少数弱势群体的谋生权为代价,应适度容忍摊贩的存在。这个“适度”,发达国家的做法是通过划定区域和时间的方法予以疏导,除“绝对禁止区域”外,还有“相对禁止区域”和“诱导区域”,摊贩可以通过申请牌照的方式经营。这样一来,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可以摆摊,大家都心里有数,既不是一刀切,也不是城管说了算。

  这当然只是一方面,摊贩还是不服管怎么办?毕竟别人给的生路未必就是最好的生路,往往越是不让摆摊的时间和地方,才越赚钱。尴尬之处就在于此:目前的执法手段,主要是以暂扣物品为手段进行执法,往往会遭遇执法对象的阻挠,肢体冲突不断越界升级也就很难避免。事实上,执法绝不意味着动手,理应有更多有效手段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吊销牌照也好,纳入信用记录也罢,除非被执法者能够申诉成功,否则拒绝接受处罚就会给自己带来一系列更严重的后果。

  另一方面,不动手是底线,也是铁律,因为城管没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即使出现肢体冲突等抗法情况,他们也只能与普通百姓做同样的选择——报警。当不动手也可以有效处罚,遇到抗法时警力能够及时介入配合,摊贩觉得不公也有地方申诉,城管与小贩的冲突能否最大限度地避免呢?

  这不是一个“你穷你有理”的时代,否则有太多的罪犯都可以被网开一面。法律是冰冷的,机制却可以有温度,当制度设计已给出生计保障的出口,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公然违法。如此刚柔相济,多数人与少数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才能寻找到和谐共存的最大公约数。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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