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网曝安徽阜阳城管群殴摊贩视频,一身穿粉色上衣的中年男摊贩被一群身穿制服的人员围在中间,双方在争吵。后来,一制服人员脱去上身制服,声称“脱掉制服我就是平民”,双方便起了肢体冲突,中年男摊贩遭到多名城管人员围殴。7月11日,阜阳市颍泉区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已对与摊主发生肢体冲突的协管员予以辞退处理。(7月12日中国新闻网)
似乎,城管打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每当城管打人、暴力执法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总能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而且几乎惹是生非的都是城管协管员、临时工,这次也不例外。不过,这次人们的关注点不是“临时工”,而是打人者的那句雷语“脱掉制服我就是平民”,我不禁要问:城管“脱掉制服”就可以打人吗?一名城管协管员何以出此狂言?“脱衣打人”的背后究竟折射出了什么?是无证摊贩素质太低,还是城管执法确实不文明?说到底,城管脱衣打人是一种病态思维,必须得治。
毫无讳言,现实中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为达到震慑效果,一经发现有违章行为,往往就习惯采用较粗鲁的处理方式,甚至时有发生打人、伤人等暴力执法事件,难道暴力执法真的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吗?文明执法就真的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吗?不管怎么说,城管打人,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对的,即便商贩有违法在先,也必须进行教育劝导而怎么能大打出手呢?事实上,每次发生城管打人事件,都会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深为广大人民群众诟病。
有人说,城管工作确实不好做,他们处在整个行政体系的末梢,干的是最琐碎的脏活累活,接触的对象都是底层民众,有时要端掉摊贩饭碗就必然埋下冲突隐患,当查扣和反抗短兵相接时,一些城管“雷人雷语”乃至暴力事件几乎不可避免。实际上,城管打人的背后是一种权力的骄横和放纵,这种暴力冲突已成为当下法治社会中的一种不和谐因素,是到了深省反思的时候了。那么,试问:城管打人事件中,为什么打人者都是“临时工”? “临时工”是没有执法权的,那 “临时工”怎么又可以充当城管执法主体呢?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此滥权执法,谁又该为此“买单”承担责任呢?这又涉及城管体制上存在的弊病,还是必须得“治”。
毋庸置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越来越精细化、规范化,对于城管思维和城管机制体制存在的弊病,要靶向治疗、对症下药。为了城管的名誉,建议从国家层面对城市管理进行立法,明确城管部门的执法范围和权限。为推进城管文明执法,建议城管部门划定不同的城市区域,明确哪些允许经营、哪些绝对禁止摆摊,并通过登记备案、发放牌照等方式,加强对摊贩的管理和服务,更好地保护合法经营摊贩的正当权益,进一步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