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云南丽江4名城管酒后以“执法”为由,对一推行电动车的男子殴打,致鼻梁骨折。6月24日,澎湃新闻从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证实,4名酒后打人的“城管”(均系丽江古城管理所工作人员)被行政拘留,其中,合同工肖昊被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800元。(6月26日澎湃新闻)
被打的男子是47岁的丽江本地人田邦贵。5月4日下午5点30分许,田推着一辆微型电动摩托车从丽江古城五一街文治巷从北向南行走,因道路不宽,停留避让一辆人力三轮时遇上了四名身着制服的城管。据警方称,这四人从丽江古城“忆丽江”餐吧喝完酒出来后,遇到推行电动车的田邦贵,四人根据相关规定将田拦下,后双方发生口角,四人对田邦贵进行殴打。田的鼻骨被打断,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
2014年开始,丽江规定古城作为步行街,禁止骑行电动车。城管队员发现有人推行电动车,上前询问无可厚非,甚至按规定带回调查也未尝不可。但如此狠命地四打一,并造成被打人受伤,那无疑是恶性治安案件了。警方拘留为首的打人城管,实际上也就是对这一案件的定性。
据警方的通报,打人的4名城管全部是合同工。而据田邦贵告知澎湃新闻的记者,事后,丽江古城管理所工作人员向其道歉,并告诉他,4名打人者有两人系合同工,事发系下班时间,与职务无关。澎湃新闻就此向丽江古城管理所求证,对方表示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了解。
如果田邦贵所述属实,那古城城管所毫无疑问是在想推卸责任。其实,当时,4名打人城管身着城管制服,又在上下班的时间临界点上,说他们“执法”与职务无关,没有任何说服力,如果真没有“执法”的由头,4个人就成了无故打人,那性质更恶劣。至于,这4名城管的身份,不管是被警方强调还是被城管所强调,都是错误的。
我们知道,随着改革的深入,用工制度也越来越多元化。不仅企业早已实行了全员合同制,很多事业单位,包括医院、学校、媒体,也包括城管都有大量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甚至公务员也在试行聘任制(合同制)公务员。这些合同制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宪法权利,并不比谁低一等,大家都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何况,穿上城管制服,不管他是啥“工”,都是代表政府去管理城市的公共秩序。
既然是代表政府去管理公共秩序,那势必体现政府的形象,一举一动都必须依法行政,执法有据。一言不合就出手伤人,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管是啥“工”,都不能允许。刻意地强调违法城管的合同工身份,潜台词不就是合同工的素质低吗?这样的潜台词人们一望便知,那不就是对合同工群体的歧视甚至侮辱吗?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