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农业违约责任不全在农户

2016年07月12日 07:23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余明辉

  从前几年的大蒜、生姜,到今年的玛咖、菠萝,在农产品价格暴跌中,农民很受伤。订单农业作为以销定产的重要手段,对稳定农产品价格、确保农民合理收益、抵御市场价格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订单农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因为部分农民契约意识差、恶意违约而变得难以推行。

  农民不诚信,对违约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采取措施提升农民契约和诚信意识非常关键,而且紧迫和必要。但是,如果把“订单农业违约”的账全都算在农民身上,也是不客观不全面的。

  所谓订单农业,就是以销定产,在相关农产品种植前,由农业合作社或企业等与农户签订合同,给予农户相关农产品采收最低保护价,同时又给予高于保护价时随行就市的市场价,从而确保种植、产出和农民等可预估的收益。要想确保订单农业稳定健康运行,农民要有足够的诚信,及时有效履行合同。

  但也无法回避的是,不少地方订单农业实施过程中,前期的订单农业相关情况宣传得可能并不充分,甚至出现“被宣传”、“被订单”的情况,造成相关订单农业从一开始在农户心中就不很严肃的印象。与此同时,不少地方订单农业标的一旦出现市场行情过差,企业违约不收、不执行最低保护价情况的并不鲜见,进而一定程度上也加固了农户内心深处即便订单农业违约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感觉。

  一些合作社或企业制定最低保护价格,很多时候完全是企业一方的意愿表示,在这一价格的形成过程中,相关农户并没有多少参与权、发言权、知情权和最终决定权。至于最终确定的最低保护价到底合不合理、能不能最大限度彰显农民利益,固定农民积极性,犹未可知。

  此外,就随行就市价来说,一方面企业说他们执行了随行就市的约定,但另一方面却抱怨一些农户违约的原因在于市场一些小贩等收购的价格比他们的高一些。这从另一侧面也直白证实了其所为的订单农产品标的执行的随行就市价格,还是成色不足够的。

  有关方面应看到这一工作在推行中其他更多基础工作的缺失,以及相关措施、协议等不到位等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变。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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