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农业违约”责不全在农户

2016年07月07日 14:09   来源:南方网   余明辉

  从前几年的大蒜、生姜,到今年的玛咖、菠萝,在农产品价格暴跌中,农民很受伤。订单农业作为以销定产的重要手段,对稳定农产品价格、确保农民合理收益、抵御市场价格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订单农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因为部分农民契约意识差、恶意违约而变得难以推行,这反过来又伤害了商户和农民。(7月6日《人民日报》)

  客观而言,作为确保农民种植收益、企业效益,以及稳定农民种植积极性之一的订单农业,自推广以来的确是发挥了有目共睹的效果。但遗憾的是,近些年订单农业在推行过程中,尤其是标的农产品大幅涨价时频频遭遇农民违约,最终伤害了商户和农民的共同利益,让这项利民惠民举措遭遇尴尬。就此而言,农民不诚信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采取措施提升农民契约和诚信意识非常关键,而且紧迫和必要。

  但是,如果把“订单农业违约”的账全都算在农民身上,也是不客观不全面的,对解决“订单农业违约”也是没有多少实质意义。

  众所周知,所谓订单农业,就是以销定产,在相关农产品标的种植前,由农业合作社或企业等与农户签订合同,给予农户相关农产品标的采收时最低保护价,同时又给予高于保护价时随行就市的市场价,从而确保种植、产出和农民等可预估的收益。由此可见要想确保订单农业稳定健康运行,农民要有足够的诚信,及时有效履行合同,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保障。

  但也无法回避的,在这个履约过程或者说推行执行订单农业过程,有关合作社、企业等的足够作为到位,也非常重要。一个层面,进行订单农业推行过程中,要对农户进行足够必须的实施订单农业的作用、意义,以及违约的危害等宣传,提升农民的诚信履约意识,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低保护价和可能的上涨行情中的随行就市价;另一层面则是相关的最低保护价要公道合理,让农户的利益最大化,同时所谓的随行就市价也要真正的随行就市。

  但实际中,不少地方订单农业实施过程中,前期的订单农业相关情况宣传的可能并不充分,甚至出现“被宣传”、“被订单”的情况,造成相关订单农业从一开始在农户心中就不很严肃的印象。与此同时,不少地方订单农业标的一旦出现市场行情过差,企业违约不收、不执行最低保护价情况的并不鲜见,进而一定程度上也加固了农户内心深处即便订单农业违约不很诚信也没什么大不了、完全不能的行事规则。

  再说一些合作社或企业制定的所谓订单农业标的最低保护价格,很多时候完全是企业一方的意愿表示,在这一价格的形成过程中,相关农户并没有多少参与权、发言权、知情权和最终决定。或者说这一价格在形成过程中,看似企业为农民考虑了,但都是企业的一厢情愿,并没有切实感受或征求农民的感受,至于最终确定的最低保护价到底合不合理、能不能最大限度彰显农民利益,固定农民积极性,犹未可知,这也进一步降低了农民诚信履约的神圣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此外,就随行就市价来说,一方面企业说他们执行了随行就市的约定,但另一方面却抱怨一些农户违约的原因却在于市场一些小贩等收购的价格比他们的高一些。这从另一侧面也直白证实了其所谓的订单农产品标的执行的随行就市价格,还是成色不足够的。不要怪农民眼皮浅,对企业等来说,一样订单农产品标的价格与市场比也许差别不大,但对本来收益可能就有限的农户来说,这一点点的差距对他们来说可能就是天大的利好。

  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农产价更高,诚信很可贵。针对订单农业频频违约现象,目前相关农民诚信度不高亟待改变的确是一个无法忽视的基础因素。但有关方面也应放宽眼界站在基层农民的角度,看到这一工作在推行中其他更多基础工作的缺失,以及相关措施、协议等不到位等,把农民兄弟真正作为订单农业中切实共享共荣的利益共同体来看待和行事,并采取措施加以改变,相信订单农业违约情况自会大大消散,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频发和容易出现。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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