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式警车当教练车 国家尊严何在?

2016年07月11日 12:53   来源:华声在线   万千

  这两天,汉中一名驾照学员在驾校里竟然发现有人用一辆司法制式警车在驾校练车,他很是不解,警车怎么能用来当教练车呢?从这名学员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驾校训练场上有人坐在一辆司法制式警车上向后倒车,似乎是在练习侧方位停车,旁边还站着几个人在指挥。随后,记者来到了这段视频的拍摄地——汉中市汉运司驾校。在驾校的院子里,记者看到了视频中的那辆警车。从这辆车的外观看,无论是车牌、警灯,还是车辆上的喷涂都与一般的制式警车无异。(7月10日北青网)

  随着公车改革的推进,我国基本上所有公务机关都对相关公车进行了拍卖处理,即使未进行拍卖也贴上了公车改革封条等待拍卖,那么公车拍卖后应该作何处理?我想这就是本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想作为司法制式公车的拍卖主体有义务对外观进行改造,因为作为买受人来说他们的竞拍后又进行改造不仅需要更改备案,更是耗费资金的行为,而且开着这样的车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荣耀”,难道不改外观和装饰是为了更好的价格?但是我们国家司法部门的威严何在?

  众所周知,司法制式警车的行使权是代表我国相关司法部门出勤时用车,对于其用途是有着相当的规范,这就好比退伍军人一样,他们能带走的是衣服,但是肩章、领章绝对不能带走,否则就会对其身份造成误解。而当司法制式警车的行使,普通群众就会对驾驶者的身份造成同样的误解,那就是开车的人就是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可想如果他开这车去钓鱼,去风月场所,那么国家的利益从哪里保护呢?国家的威严又从哪里彰显呢?

  我想公车在拍卖之前应由地方对于相关由国家机关标识的印记进行统一清除,绝不能给好政策抹黑,绝不能在小事小节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绝不能让无权者因为公车未改造就拍卖而披上权利的假外衣,在根本上保护我们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是我们国家尊严的自我保护。

  公车改革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是向人民表达我们政府对于浪费说不得决心,但是遇到这样没有改装就拍卖实在是没有预想到的,但是这也从侧面体现了相关部门对于公车拍卖的监管不到位,即使有监管落实不到位。所以说,我们必须总结该起公车拍卖的失败案例,在今后的公车处理中汲取教训,在其他的公务私有化处理中举一反三的制定相关制度,避免相关问题的出现,在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维护国家尊严,政府利益,人民信赖。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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