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晚,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湖南公安在线通报称,经纪检部门调查,桂劲松公车私用、交通违法属实。衡阳市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给予经警支队副支队长桂劲松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由纪委对网络反映的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情况依法严肃处理。(7月7日澎湃新闻)
看到澎湃新闻的报道,我首先转到“湖南公安在线”的微博上去查看了官方通报的原文。这个通报的标题是“衡阳民警桂某公车私用被撤职”。通报的正文虽然点明了被通报人的职务,但仍旧没有点桂劲松的名,仍旧以桂某代替。官方向公众通报对官员的处理,被处理人竟然有姓无名,也真是“让人醉了”。
如此的犹抱琵琶半遮面,难免让人怀疑这个“桂某”很有背景,难免让人怀疑衡阳警方乃至湖南警方在“护犊子”。比湖南警方微博舆论影响力不知大多少倍的澎湃新闻,此前的报道已经点明桂劲松的大名,如今“组织上”还来替其打掩护有意义吗?
当然,怀疑桂某人有背景的理由还不仅在此。身为人民警察,本应带头执行交通法规,可是,桂劲松却经常驾驶公车在衡阳市区横冲直闯、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该车入户的两年多时间里,被电子警察抄牌33次,罚款3220元,违法记66分。如此严重违法,早该吊销其驾驶证,可是桂劲松却能逍遥法外两年多,究竟是什么原因,不值得深究吗?
桂劲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纪党规不会不知晓,可是,他却霸占公车私用两年多,开着公车经常出入茶楼会所,如此明显的违纪行为,为什么两年多都没有人追究?衡阳市公安局有纪委,衡阳市、湖南公安厅也有纪委,难道纪委竟然如此闭目塞听?
近日,万科股权争夺大战中,有个说法特别走红,那就是“内部人控制”。桂劲松违法违纪两年多之后才因为网民举报而被查处,否则至今还可能在法纪之外优哉游哉。这样的事情,如今并非个别,“内部人”控制了公权力,公车私用的根子不还是公权私用吗?这种“内部人控制”,往往靠的是相互利用的关系控制,上下左右投桃报李。而桂劲松正是钻了这个空子,交警不去依法处理他,是因为他是“内部人”,低头不见抬头见,说不定哪天还用得上经警支队呢?纪委不去查处他,肯定也有自己的考虑,哄到网上去了,我包不住你了,即便查处,当事人和周边人也都能“理解”。
万科要打破“内部人控制”,靠的是具有选票属性的股票,政府机关要打破以“权为己所用”为特征的“内部人控制”,就要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包含的“民主”二字,只有党内外民主机制健全完善了,桂劲松之流才会彻底失去市场。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