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官员老赖,纪委可以谈谈话

2016年07月08日 07:31   来源:红网   杨忠信

  “公职人员上了老赖榜,还是个领导!”昨日上午,有网友发现,在近期公布的一批老赖榜中,神木县农业局副局长杨艳赫然在列。华商报记者从榆林中院执行局获悉,杨艳和丈夫高忠智涉及民间借贷,本息共计约300万元未能偿还。对此,神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进斌表示,上老赖榜说明其诚信出了问题,但没涉及犯罪,目前还不能对其进行问责。(7月7日《华商报》)

  女副局长因丈夫欠债不还“荣登”老赖榜,她自觉委屈窝火,竟被气病住院。乍一看,似乎她很委屈,“丁是丁,卯是卯”,丈夫借钱成老赖,自己凭啥无辜受牵连?其实,将被执行人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况且根据夫妻共同债务推行原则,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除有证据证明外,一律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女副局长“妻凭夫贵”蒙丈夫恩泽获“老赖”美誉并无不妥。

  眼下,这位女副局长老赖被广泛关注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较之于其他老赖,她副局长的特殊身份更容易吸引公众的目光,围绕着她的上榜事件公众心中的许多疑问待解。变身老赖是她无力偿还还是另有隐情?欠债不还下的行有瑕疵是否还能做到德可服众?她的权力履职与丈夫的经营之间是泾渭分明还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甚至她的晋升之路到底曲折与否都能调动起公众关注的神经。

  按理讲,党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时候,纪委部门该站出来说说话了。然而,谈及此事当地纪委也颇显无奈,在他们看来女副局长变身老赖,只能说明其诚信出了问题,在其工作依旧按部就班和行为尚未上升到犯罪之前,纪委暂时没有办法对其进行处理。不过,在笔者看来,当地纪委不该在此事上撂挑子。诚然,官员变老赖的行为性质仍然是划归在民事违约的范畴之内,并未达到严重违纪违法的程度,况且法律并未规定纪委作为联动执行的参与主体之一,然而这一事件关乎党员干部的荣辱操守,关乎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纪委部门不应坐视不问不管。

  作为共同债务人欠债不还,女副局长已触犯了“国法”;做不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党员信条在她心里恐早丧失,“党纪”的自律在她身上看不到影子。从坚决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和权威的角度讲,当地纪委是时候同老赖副局长谈谈话了。说起纪委同老赖官员的谈话,纪委方面可能有些担心,在他们看来最难拿捏的将会是谈话的度,轻了可能不痛不痒,重了难脱滥用职权的嫌疑。其实,纪委大可不必多虑,端正好出发点和落脚点之后不用担心其他,相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深入谈话后,老赖副局长不会不为之动容。

  在对老赖副局长的谈话中,我们希望纪委所扮演的角色是“呼吁者”和“警示者”,而不是越俎代庖者。纪委在事件中的作用应该是思想教育和行为督促,而不是纪律胁迫和权力威慑。法律尊严不容践踏,诚信美德不应自毁,先锋模范不应轰然倒下,党的形象更不容许被抹黑,我们期待那些处于老赖名单边缘的官员们能够迷途知返。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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