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充分体现了行业趋于严管的思路。我们看到,近年来在各方大力推动和市场需求导向下,PE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也给企业融资与成长带来诸多好处。但与此同时,也有许多“劣币”充斥其间,使得PE“跑路”与P2P网贷风险、场外要素市场困局等一样,都引起各界的关注和警惕。
应该说,我国的金融结构优化已经到了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发展各类直接融资模式,以缓解实体部门的高杠杆风险。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中,PE以其独有的灵活性和前瞻性,成为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也使得PE市场需要反思和规范。
首先,在PE行业发展中出现了许多地方政府推动的“运动式”发展。多数地方在金融业发展规划、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中,都制定了鼓励发展PE的诸多政策思路,给予了大量的优惠措施。但是,许多PE自身却具有某种“游牧民族”特点,当享受完优惠政策之后,却并不一定给地方真正带来有效支持。同时,也有大量的非规范PE混杂其间,甚至许多“改行”做起了高利贷生意。无论如何,在引导PE发展过程中要避免急于求成和只重数量,应该着力改善实体创业和发展环境,辅之以正常的投资环境,从而真正“筑巢引凤”。
其次,PE行业也需要通过加强自律和完善,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注重商业模式的可持续建设,突出信息的合理披露,而非注重各类投资“一锤子买卖”,也不能让各类“劣币”大行其道。例如,据基金业协会的统计,在2万多家PE里有69%的管理人已登记、却未备案基金,许多显然是“空手套白狼”,或为其他业务“背书”。再有,PE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的虚假宣传行为,有可能误导投资者,败坏了行业形象。还有,通过“私募拆分”等不同模式,也有许多PE绕开监管,使得产品走向了公募化,同样存在风险和监管空白。
最后,作为投资者来说,需要看到,PE产品在各国都有一定的门槛,因为需要具有相对高一些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识别能力。与债权类投资相比,PE股权类投资更体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如果投资选择不当,更可能出现“血本无归”。因此,PE市场的投资者教育和保护也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当PE与互联网金融等要素结合在一起时,更需要促使众多投资者都具有“一双慧眼”。
当然,加强PE行业规范、挤出不合规的“劣币”,也不意味着采取更多的行政干预或者“一刀切”的措施,而是应该尊重市场规律,结合PE发展的国际经验,以行业自律、程序规范、信息透明、投资者保护等为着眼点,仍然给予行业“良币”以足够的创新空间,真正促使PE成为实体创业、创新与发展壮大的核心“营养剂”。(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