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公务员队伍中“官与兵”比例失调是个大问题,比如某省科技厅全单位82人,科级以上61人,没有职务的普通公务员只有21人,形成“官多兵少”的现象。(6月21日《中国经济周刊》)
对于“官多兵少”,我们首先需要厘清一个问题:什么级别的算“官”?什么级别的算“兵”?在笔者看来,这样的问题在不同级别的单位恐怕得到的答案也不同。比如省级机关,正厅级、副厅级干部可能就算是“官”,而其他人员,不管是处级还是科级,都应该算是具体干事的“兵”;而在县级机关、乡镇机关,可能科级干部就算得上是“官”。同样,不管是省级机关的正厅级、副厅级干部,还是县级机关、乡镇机关的科级干部,对他们的上级来说,他们也都是“兵”。因此,单纯以行政级别来划分“官”与“兵”,未免太过牵强,有失公允。
而在现有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中,所谓的“兵”都是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晋升职级的,如果把正常的职级晋升错误理解为“官位”晋升,则较为片面。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职务的高低来划分谁是“官”谁是“兵”,在某种意义上,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乃至主要领导,他们本质上都是人民的“子弟兵”,如果处处以“官”自居,要么盛气凌人、居高临下,要么独断专行、唯我独尊,要么作威作福、称王称霸,将会极大地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也影响了班子的团结,有的还危及一方的社会稳定。反之,如果我们的干部能够始终以人民“子弟兵”的心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冷暖”,做老百姓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我们的干部就一定会赢得群众的“真心”。
当然,不管是“官”还是“兵”,都有一定的级别,这就需要我们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要认真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让按职数配备干部、按规矩办事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态。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针对干部“能上不能下”和“天花板”的问题,强化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完善岗位分类管理,为公务员职业发展提供多职位的发展通道。尤其对于副职干部的配备,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以“编制数”说话,坚决杜绝超配滥配副职干部。
因此,“官多兵少”是个伪命题。我们不能简单地以职级来划分“官”与“兵”,更不能认为职务越高越是“官”,说到底,广大公务员都是人民的“子弟兵”。同时,也要注意把公务员正常的职级晋升与超配干部区分开来,决不能因噎废食。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