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该向何处去?

2016年06月22日 07:20   来源:法制日报   乔新生

  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连续六年被评为最没有用的专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多次对一些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亮黄牌,但即便如此,仍然没能阻止一些高等院校扩大法学专业招生规模。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法学属于典型的实用性学科,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许多高等院校为了扩大自己的招生规模,创造条件设置法学专业。

  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很多人认为法学专业是一个没有用的专业,这一方面是对中国法治进程缺乏清醒的认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混淆在一起。法学研究和其他社会科学研究一样,都能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法学研究的范围非常广泛,其中既有传统的法学理论研究,也有现代的法律解释研究;既有纯粹的法学研究,譬如法律哲学,同时又有交叉性的法学研究,譬如法律史学。法学研究是少数人的事情,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没有丝毫的关系。

  法学教育是通用知识教育而不是专业知识教育。中国法学教育和有些国家的法学教育有所不同,中国的法学教育旨在培养类似于工程师和建筑师那样的专业人才。

  当前一些法学专业毕业生之所以找不到工作,根本原因就在于,一些法学专业毕业生把司法机关作为自己就业的主要方向,一些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把报考公务员作为自己的优先选择,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除了法律工作之外还可以选择其他方面的工作。正是这种独特的培养观念和独具特色的就业观念,使得一些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寻找工作时面临较大的困难。

  正如人们所知道的那样,世界各国的司法机关都不是解决就业的场所,司法机关需要的是最优秀的专业人才,绝大多数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可能进入司法机关。如果法学专业毕业生不改变自己的观念,或者高等院校不改变法学专业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方式,那么,中国法学专业就业率将会持续走低。

  法学是公民教育,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只是了解现代法治社会基本行为准则,他们要想为社会作出贡献,还必须掌握其他的就业技能,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现在一些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许多高等院校实行了所谓的双学位制度,允许大学生在法学专业之外选择学习其他专业的课程。这样的处理方式表面上看是为了解决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但是,客观上让法学专业的学生彻底失去竞争力。

  当前中国大学在专业设置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就在于,没有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调整教学内容和专业设置,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其他专业的课程,表面上似乎获得了更多的知识,但对用人单位来说,选择一个法学专业同时拥有其他专业学位的毕业生,不如直接选择拥有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毕业生。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如果大学生在校期间不能集中精力学习一个专业,那么,其专业技能就会受到质疑。解决中国法学专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必须从长计议,一方面尽快压缩法学专业学生规模,另一方面必须彻底改变法学专业教学内容,让学生系统了解社会现状,然后再来分析法律文件或者法律条文中存在的问题。

  现代法治社会需要的是价值共同体,而不是利益共同体。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虽然可以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但是,他们有共同的信仰,有共同的价值判断,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竞争关系。中国法学专业教育的最大悲剧就在于,培养了解释法律条文的专业人才,但是,法学专业的毕业生缺乏共同的理想和信仰,因此,一旦他们走上法庭分别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可能会变成对立的关系。只有形成共同的价值观,为了共同的目标去接近客观事实,并且树立对法律的崇高信仰,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从这个角度说,减少中国法学专业人数可能更有助于中国社会的进步。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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