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反腐将祭三大新招

2016年06月20日 07:44   来源:经济参考报   韩冰

  也许在不久的未来,我们就能看到这样的案例:一家大型法企的高管因为海外行贿在国内受到起诉,最终黯然下台甚至入狱。

  法国众议院日前高票通过一项由法国财政部长萨潘提交的新法案。从禁止宣传高风险金融网站到加强限制企业高管薪酬,这一法案可谓内容丰富、亮点频出。最引人关注的,当属在打击腐败方面,新法案祭出了三大新招。

  新招一:成立国家反腐局,取代现有的中央预防腐败处。从法案规定看,国家反腐局的分量远超后者。

  规模方面,国家反腐局的人员将从中央预防腐败处的16人增加到约70人,年度预算将增加到1000万至1500万欧元。职能方面,中央预防腐败处仅有反腐信息汇总之责,而国家反腐局的职能则包括:制定国家反腐战略、提供具体反腐建议、监督反腐规定执行以及保证涉腐判决执行。

  为保证国家反腐局的权威性,该机构最高负责人由法国总统从法国资深法官中挑选并直接任命,负责人一届任期为6年,中途不得更换人选。此外,与中央预防腐败处由司法部领导不同,国家反腐局由司法部和财政部联合领导,这对打击商业腐败将颇有裨益。

  新招二:强制大企业落实反腐。新法案规定,雇佣员工500人以上以及年度营业额超过1亿欧元以上的法国大型企业,以及具有工业或商业性质的公共机构,均必须落实反腐义务。

  那么具体应该如何做呢?法案也做出了详细规定,比如必须定期以书面形式分析和评估企业所在行业以及企业业务所在地区的腐败风险、必须评估客户及供应商面临的腐败风险状况、必须建立内控或外部审查机制以保证腐败事实无法被掩盖等等。这些机构还必须设立惩罚机制,对机构内涉腐人员进行处罚。

  为监督法国大企业或相关公共机构落实这些反腐要求,法案规定,国家反腐局可以随时现场到这些企业或机构进行检查,未落实相关要求者将依法受到惩罚。

  新招三:着力打击海外贿赂行为。在这方面,新法案中有两点尤其值得注意:一是放宽起诉海外涉贿行为的起诉条件。据规定,今后不仅法国检察机关可起诉涉嫌海外行贿的法国企业,非政府组织的起诉也将得到法国司法系统认可,即使涉贿法企所在的国家并未正式检举揭该企业,也可发起诉讼。二是定居在法国的外国人如涉嫌行贿也将被起诉,这弥补了目前法国法律的空白。

  值得一提的是,在打击海外贿赂方面,法国在发达国家中属于“后进生”。法国财政部坦承,法国打击企业海外贿赂的成效不彰,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尽管2000年法国就设立贿赂国外公职人员罪,但至今仍没有一家法国企业因此罪名受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已多次呼吁,法国应改善在这一方面的作为。

  除了上述三大新招,新法案中还有设立利益相关方代表以加强公共决策透明度、提高对揭发腐败以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检举人的保护等条款,这些也都有利于提高法国反腐力度。按照计划中的议程,该法案在众议院通过后,6月21日开始由法国参议院进行审议,两院通过后,将成为正式法律。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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