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回扣式”腐败如何有效遏制?

2016年06月17日 11:33   来源:西安晚报   

  主持人: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某些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

  胡建兵(江苏 公务员):农村7000万贫困人口等待着脱贫,近年来,各地都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然而,这些扶贫资金也成了一些人眼中的“肥肉”。无疑,这些触目惊心的“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一步步蚕食着最底层群众的利益。对此,不能再麻木。

  主持人:有人将发生在基层的类似腐败称为“微腐败”,因其“微”,所以更加隐蔽而难以被发现,但这显然不是“微腐败”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

  凌寒(湖北 职员):扶贫资金怎么用并非没有制度规定,但在基层却没被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到了基层,如何流转、分配、发放,均由基层干部一手掌控。民主评议、评审程序走过场,村级民主监督不到位,一些惠民指标、扶贫资金安排等,少数村干部“私下一商量”就决定了,为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埋下隐患,甚至扶贫公事成了个别村干部的“私家事”。这些监管漏洞,值得反省。

  主持人:腐败再“微小”,积累起来亦是可怕的,尤其是对亟待帮扶的困难群众而言,“微腐败”吞噬掉的往往是救命钱。“微腐败”必须受到有效遏制,对此,有何建议?

  朱昌俊(四川 媒体人):“微腐败”也与具体的扶贫项目、政策有着重要关联。典型例子是,若是搞“大水漫灌”式扶贫,由于资金发放上欠缺精确性,后续效果评估也严重不足,自然就给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而现在强调的是精准扶贫,在资金发放、扶贫发力与扶贫效果的评估上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若能够严格落实,定能进一步压缩各种“跑冒滴漏”的空间,“微腐败”便自会趋于式微。而在扶贫的过程中,提高政策、信息的发布与公开力度,增强民众知情权的保障力度,同样是压制“微腐败”的重要一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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