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扶贫领域“微腐败”,当甩“三板斧”

2016年06月17日 07:23   来源:红网   毛开云

  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的“微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6月16日《经济参考报》)

  扶贫领域频现“微腐败”,基层干部直接侵害群众利益,无疑是罪魁祸首,理当首先挨板子。然而,“微腐败”的板子不能只打基层干部,打击“微腐败”当甩出“三板斧”。

  今年以来,中央明确指出,反腐要向基层延伸,尤其要严惩扶贫领域的腐败,要让群众享受反腐“红利”、享有更多的“获得感”。而从现实来看,中央的声音被一些基层干部当成了耳边风,中央的惠民政策到了基层大打折扣。所以,“第一板斧”必须甩给基层干部。

  基层干部多是当地的“能人”“强人”,他们中的很多人,为百姓办了不少好事实事,百姓尊敬、信服他们;也有一些人,总认为为百姓办了事,百姓就该对他“表示”。更有甚者,对于上级拨下来的资金,根本不让百姓知道,或私自从中扣留一部分,或明目张胆要“回扣”,让百姓苦不堪言。对于这样的基层干部,必须零容忍——他们拿了一分不该拿的钱,百姓就会少一分该得的钱。

  在“拍蝇打虎”声声急的当下,基层干部胆敢腐败,各级上级应该挨“第二板斧”:政策宣传到位了没?资金拨付层层把关了没?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了没?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了没?基层群众的呼声聆听了没?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基层干部“微腐败”,一半“功劳”在上级,“最后一公里”出问题,基层不能担全责。

  没有监督,必定腐败。基层干部“微腐败”,当地百姓也有责任。腐败是政府和人民的天敌,基层干部有无腐败,百姓看得最清、感受最深。由于不少百姓对基层干部有畏惧心理,明知他们有腐败行为,也不敢检举揭发,客观上纵容了腐败,也给办案机关查处案件带来困扰。倘若百姓敢与腐败“一个钉子一个眼”,基层干部断然不敢肆无忌惮搞腐败。因此,打击“微腐败”的“第三板斧”,应该甩给“知情不报”的当地百姓。

  “微腐败”也是腐败,必须严惩不贷。某种程度上说,“微腐败”比“大老虎”更可怕,因为其直接伤害百姓,影响党和政府威信,损害党和群众关系。打击“微腐败”必须找到根源,该打板子的人,一个也不能放过,哪怕有的轻些、有的重些,但绝不能让其钻空子、成了漏网之鱼。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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