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东省环保厅日前公布了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5年,广东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珠三角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在我国三大经济区中处于最优。
珠三角作为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程度较高,长期执经济之牛耳的地区,首次实现年度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这无疑是个值得欣喜庆贺的好消息。它既是各级政府及部门积极落实“大气十条”,严格环保执法的初步成果,也是社会各界转变发展理念,携手治理大气环境的结果。
近年来,大气污染形势日趋严峻,许多地方动辄陷入“十面霾伏”的公共情绪恐慌之中。在此背景下,广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除广州、佛山两市外,其余城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取得如此成效实属不易。此消息在昨日的世界环境日广泛传播,这对致力于攻克大气污染难关的其他地区来说,无疑具有相当程度的标杆价值。
诚然,“首次达标”的突破意义值得肯定,但能否实现空气质量达标的常态化却仍需经受考验。据大气环境专家解释,广东空气质量去年首次全面达标,是在气象条件年景相对较好的条件下取得的,要达到长期稳定达标仍不能松懈。这意味着,2015年的空气质量达标,有“老天爷帮忙”的因素,具有“运气”或“偶然”的成份。
值得欣慰的是,相关的防范与治理工作并未松懈。广东环保部门披露的信息显示,从昨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都开始进行未来2~3天的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这是自2014年10月广州率先在全省开展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之后,首次实现21个地级以上市的精确覆盖。
与此同时,广东省高院昨日也公布了《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继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并逐步扩大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还将积极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等等。
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与司法部门的着力跟进,无疑为未来环境治理的法制化、制度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需看到,作为环境治理的三大领域,“大气”只是一个方面,当下的成效也未必牢固。而相较于大气环境控制,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治理难度更大,其污染也更具隐蔽性。在一些城市的水域污染治理方面,尽管投资巨大,也实行了“河长制”等,但收效却并不显著,屡遭公众诟病。
作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羊”,广东若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不仅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并能实现常态化,而且水域和土壤环境治理也能保持领先地位,让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红利的同时,享受到生态文明的福祉,这对全国来说,其标杆意义无疑更大。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