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上海七浦路火灾”被拘警示谁?

2016年06月06日 08:01   来源:东方网   陆敬平

  近日,上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在互联网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案件,三名编造、传播“上海七浦路发生火灾”虚假火情的人员分别依法被处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东方网6月3日讯。

  5月30日晚,有网友在“新浪微博”和“宽带山”内发布图文或视频帖,称“突发,七浦路发生火灾”、“火势很大”。所附图片或视频显示,一栋在修(建)商业大楼火光冲天、浓烟漫布,现场有消防车辆正在扑救。消息一发布,当即引发网友们的围观和热议,毕竟火灾猛于虎,而且又说是发生在大都市上海,人们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此消息当即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发现,该视频、图片实为2016年1月25日发生在辽宁营鲅鱼圈区商业大厦的火灾现场。完全是张冠李戴,造谣惑众。对此上海警方及时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辟谣,同时对三名造谣者分别依法被处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此事已经查处结束,造谣者已得到应有的处罚,舆论也以平息。但却留给我们一些警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当今世界已进入互联网时代,仅中国就有网民过七亿,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互联网带给我们工作生活娱乐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一些黄赌毒有害信息、网络诈骗、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互联网造谣惑众,网民们的以谣传谣等,值得引起足够重视并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改进,以净化互联网,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还回到上述案例来说吧,本是其他地方发生的火灾,而且事发几个月之前,你竟然张冠李戴,硬拿来说是上海七浦路发生火灾,还配上图片、视频以佐证,自然会让许多网友信以为真,造成疯传。因此说,无论你是有心还是无意,都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要为自己的违法付出代价,被查处是咎由自取,怪不得任何人。但愿这样的结果能给你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做到终生牢记。

  网友们亦要理性。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有时眼见也并不一定是真相。尤其是对虚拟的互联网信息,更要多一份理性。千万不能造谣、信谣,更不能传谣。不要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生怕别人不知道,迅速传播,以讹传讹,甚至造成社会恐慌,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就经常发生,例如近日被舆论热炒的“偷鸡腿妈妈”事件几经反转就是例证。因此说,不要猎奇,亦不要听风就是雨。我们又不是媒体从业者,需要抢新闻,即使他们抢新闻也要以事实为生命。否则,就是自毁形象,还要为此付出代价。因而每天要面对互联网成百上千条信息,首先要认真过滤,认真思考其真实性和可能性,实质上有些虚假信息自身就有许多可疑之处,只要用心就不难辨别真伪。就是一时难以辨别真假的信息我们看了也就看了,别为了显摆自己先知道而疯狂转发。这样容易产生不良后果,而且往往是损人不利己,这样的傻事还是少干或不干为好。

  当然,我并不是说要人们都要保持了冷漠心态,做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即使发言评判要保持理性,客观一点,公正一点,对大家都有好处。你说是不是?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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