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造谣传谣应严惩 支持网民合理监督

2015年10月30日 07:2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已渗透到生活的各个角落,各种虚假消息也乘虚而入,严重污染了社交生态。对此,《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主观恶意编(转)发假信息最高可判7年。

  【微评】 虚假消息、网络谣言对社会危害极大,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者势在必行。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现实操作性,并做到严格执法,对非法主观恶意的谣言“制造者”要出重拳,让“制造者”不敢“越雷池”半步;另一方面要合理监管,鼓励网民正确发声,支持网民合理监督,权威平台应第一时间发出声音和解释,主动跟群众和网友进行沟通互动,让谣言不攻自破。广大网友也要增强辨别能力,冷静理性对待网络信息,切忌随手转发。(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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